今日头条注册“微头条”,却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显著性是什么?

说到字节跳动,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抖音和今日头条,的确,这应该是字节跳动旗下最重要的两块业务。不过字节跳动的业务可不止这两个,西瓜视频、Faceu激萌、轻颜相机等都是字节跳动开发的,我们今天要谈的微头条也是如此。

微头条是今日头条旗下的社交媒体产品 ,2017年4月上线。吸引了多名明星名人大咖入驻,既有赵丽颖、郭德纲、吴京等众多一线明星,也有刘强东、雷军、张召忠等各界名人。

微头条的定位是今日头条社交媒体产品,是粉丝经济的主要体现。用户可以通过微头条发布短内容、与人互动,从而建立关系、获得粉丝。微头条的帐号与头条号相互打通,为创作者提供与粉丝高频互动交流的平台,让头条号文章触达粉丝的机率更高。在人工智能推荐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交分发的机制。

微头条增加了社交分发的机制,让内容分发的链条变得更完整; 对于创作者,微头条帮助他们迅速圈粉,保证内容高效触达粉丝,从而让他们在今日头条的ID更有价值;对于普通用户,他们也跳出了“读者”的单一身份,可以在今日头条拥有一些社交的场景,与喜欢的明星名人和内容创作者互动。

对于微头条这项业务,字节跳动也是非常重视,微头条在2017今日头条创作者大会上宣布,未来一年将拿出400亿流量补贴创作者,平均每月会对1000个新用户和1000个老用户进行冷启动扶持。

除了流量扶持之外,字节跳动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也没有放松。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从2016年至2018年,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一共提交了10件“微头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类别主要涉及第9类、第35类、第38类、第41类、第42类以及第45类几个大类。

虽然字节跳动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做的比较提前,但是这也没能保证所有的“微头条”商标都注册成功,除了注册在第45类上的第22261262号“微头条”商标之外,其他9件商标都出于商标驳回复审中。下面我们就以第27392895号“微头条”商标为例,来看看为何这些商标都被驳回了。

第27392895号“微头条”商标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9日申请提交的,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销售服务上。

不过这件商标却在2018年9月7日被商标局驳回了,字节跳动公司提出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近日,商标局下发了裁定文书。在复审中,商标局认为:

一、争议商标由汉字“微头条”组成, “头条”有“指报纸版面上第一个最醒目的栏目,用于发表重要新闻或文章,“微”有“小”等含义,两词的组合在广告;广告宣传;广告代理等指定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理解为指定服务的内容等特点,而难以将其作为商标识别,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缺乏显著性之情形。

二、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中或为其他商标注册情况信息或为其他商标相关行政裁定书资料,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或当然依据,亦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经与申请人建立起了唯一对应关系并为相关公众熟知,从而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

三、引证商标由我局无效宣告裁定宣告无效,该裁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虽然今日头条能上诉至更高级的法院,不过难度比较大!

今天来为大家总结一下,商标局的意思主要要三点:

1、“微头条”三个字缺乏显著性;

2、字节跳动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补足以证明“微头条”的知名度,从而证明其显著性;

3、引证商标已经无效了,对于字节跳动的“微头条”商标没有影响。

可以看到,在商标驳回的原因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具有商标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商标后,还能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中(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由此可见商标显著性是商标能否注册成功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那么商标怎么取名才算具有显著性?

1、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2、不能暗示产品特性

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3、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字具有显著性

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手机上的“冰淇淋”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

4、没有含义的词具有显著性

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 例如诺基亚、微软、新浪、搜狐、摩托罗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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