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拟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

该机制以后有望推广延伸到重大命案件的办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11月4日),北京市检察院通报全市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情况,记者在会上获悉,北京市检察院经与北京市公安局多次会商,拟定出台文件,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军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机制以后有望推广延伸到重大命案件的办理。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

张军表示,“因为前期扫黑除恶案件量大,查审环节后,证据比较复杂,办案时间长,所以检察机关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着重提升办案效率。”

接下来,北京市检察院经与北京市公安局拟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

“这个机制的主要目的,要求检察机关对于涉黑案件、重大涉恶案件要提前介入,在公安立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刚采取强制措施时,介入案件的侦查,引导案件下一步取证工作。”张军告诉记者。

在批捕、起诉、法院审理等环节,检察机关全流程全覆盖,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规范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的方式方法,并且在实行过程中落实落地、进行推广,延伸到重大命案件的办理。

建立“一案一建议”制度

此外,还要建立“一案一建议”制度。

2019年3月,北京市检察院印发《关于报送涉黑涉恶案件落实“一案一建议”情况的通知》,要求各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市区两级扫黑办挂账督办案件中严格落实 “一案一建议”制度。在提起公诉前制发检察建议。确无制发必要的,要逐案说明理由。制发检察建议要做到于法有据,保证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

“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通过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家贞表示。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丁天 校对 陈荻雁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