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21人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1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相关情况。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秉承对黑恶势力敢打、真打、深打的态度,依法严惩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侵蚀基层政权、危害农村稳定的“村霸”案件,以及欺压群众、危害民生的“套路贷”“黑中介”等案件。

截至今年10月30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1476人,批准逮捕1121人,不批准逮捕355人。目前,检察机关认定涉黑犯罪提起公诉3件32人,认定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11件474人。

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申诉、执行监督中,注重主动摸排发现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在线索核查过程中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朝阳检察院在办理“达人俱乐部”涉嫌组织卖淫案时,经深挖发现职务犯罪线索4件,后经移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将4名公职人员以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涉及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个罪名,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北京市检察机关履行审前主导责任,依法从重打击“套路贷”案件,坚持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极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严格依法追诉犯罪的同时,将追赃挽损作为办理“套路贷”案件的重点。通过建立的审

查引导侦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甄别涉案财产权属情况,尽早查扣、冻结涉案房产、账户。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套路贷”案件已经被起诉查封或轮候查封的房产,加强与法院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建议暂缓执行,有效防止涉案房产在案件办理期间被再次转让,力争全力挽回被害人的房产。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昌平检察院在办理华某某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涉恶案件中,发现华某某长期把持北京市郊铁路S2线黄土店火车站,影响了车站的正常乘车秩序,以及火车站黑导游、黑摩的、无照游商泛滥,经过深挖背后的管理问题,分别向昌平区霍营街道办事处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建议整治,大大改善了车站周边环境,也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为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收集、移送,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统一审核把关机制,树立“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有意掩盖就是违法犯罪”的意识,要求各院对所有掌握的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线索,需要移送的,统一报市检察院扫黑办进行审核把关,由市检察院扫黑办登记、会同相关部门研判后,再由各院进行处理,确保线索移送质量。

北京市检察院经与北京市公安局多次会商,下一步拟定出台《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开展审查引导侦查。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在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的主导责任,将捕诉一体优势与检察审查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从侦查阶段就促进严把证据标准,以有效解决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周期长、退回补充侦查比率高、影响办案效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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