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可以改变的

近年来,有一个社会问题:老人倒在你面前扶不扶?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拷问中国人良心道德的一道难题,特别是在南京彭宇案后,这个问题愈演愈烈。尊老爱幼,救死扶伤是我国民族传统,那怎么变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文化是可以改变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突变,很多企业自认为文化很好,干群和睦,这种企业的文化也有变坏的可能,不要盲目的乐观,同样的道理,某些企业文化太差了,告状文化、拆台文化……不要紧,会变好,但是这些改变不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只要企业依照规律做工作。

就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我们用世风日下、道德败坏等词来形容,我想这些词语在现实中都不具有建设性,胡适曾经说过,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也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所以面对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我们光有想法不可以,而是要找办法,《人民日报》在2015年10月16日第五版中,对从2015年初到10月份,全国149起关于摔倒有人去扶引发争议的案件做了逐一分析,这些案件中80%真相都可以查明,撞人者冒充好心人,这种情况占32例,被撞者诬陷好心人占84例,从技术手段和侦查手段事实大部分是可以澄清的,但是问题在于由于我们各方面的不足,如认识问题、法律问题……在这84起讹人的案件中,只有一例受到扣留的处罚,但因为这一例已满70岁,不予执行,其他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所以恩将仇报的讹人者和冒充好人的肇事者处罚率基本是0,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内没有人敢去扶摔倒的老人背后的深层原因,劣币驱逐良币,犯罪成本太低了,而且他们不认为这是犯罪。

所以改变这种社会现实,有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方法,例如我们可以借鉴法国,在法国怎样处理这种社会矛盾呢?首先立法,法国法典规定,当你发现别人身处危险之中,在不危及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出手相救,如果一个老人摔倒看到不去扶,按照白天过失杀人罪判刑,刑罚是5年监禁,200万元以下罚款,按照这个法律,看到老人倒地,周边的人都是活雷锋,全部去扶,将老人扶起来以后,外国人也讹人怎么办?全国强制上保险,扶老人出现问题,需要赔偿,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如果它有疑问,它就会启动调查,如果调查到老人碰瓷,老人会承担巨大责任并且连累到家属,我们知道海外征信非常严格,整个社会是个良性循环,犯罪成本极高。

所以文化是可以改变的,它不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做事要有思路、有方法、有举措,不能空谈道德风尚、空谈精神风貌。文化是长期养成的,需要你长期做工作,对社会文化如此,对于企业文化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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