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以“三个要求”规范干警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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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法院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切实防范发生因法院干警行为失当引发负面舆情,法院要以“新时代司法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为契机,通过“三个要求”规范干警司法行为。

要求审判行为规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证廉洁。干警在工作中要依法作为,坚决杜绝随意性,以良好、公平、公正的形象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满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接待制度。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做到文明、礼貌、严谨,杜绝语言粗鲁,冷、横、硬、冲的作风。不断强化干警自律意识、职业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行为风范,维护法官的职业形象。

要求干警按照《着装规范》进行着装。从事公务活动时着制服,开庭审理案件时穿法袍。制服、衬衣、领带、胸徽佩戴位置和佩戴场合,都须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要求法官要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不得佩戴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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