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幸福,但是有一双儿女,该不该为了儿女继续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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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堂认为,每个人都有年轻的时候,也都渴望过爱情,享受过恋爱的滋味,体会过人生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可以说,生活本身已属不易,所以我们才要有一个陪伴,能与我们分享喜悦、承担痛苦,共同面对几十年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这个陪伴就是我们的配偶。

但这种美好的期待往往与事实的残酷相差甚远,因为我们环顾四周,发现有很多不幸的家庭,不幸的婚姻,不幸的痴男怨女,令人怀疑所谓的共同抵挡外界风雨的婚姻与家庭,到底是否存在?

难道是现实社会的诱惑太多太大,还是处于婚姻家庭中的男女本身不知道珍惜,又或是他们曾经的初心已失,沦落成了只追求享受,而不愿意承担责任的世俗胚子?

于是,有的人会在不断的反思与痛苦中,思考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他们会沿着自己的生活轨迹,沿着人生的道路往上思考,直到思考到如何解决现实的这个难题。

于是,有的人想出了极端的做法——死亡,通过死亡来实现解脱。

但人活着总是有所牵挂的,如果没有父母、没有子女、没有其他亲朋好友等,自身又无法通过自己的行动来求得生存的意义,那死亡也许对他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多数人其实都不愿意想到这一步,更不会真正去选择死亡,毕竟死亡本身是对人性求生欲的反抗,是一种极端情况下做出的行为。

正是因为人性本身的求生欲,所以死亡从来也不是我们生活的备选项,否则人类岂不都死绝了,这是反人类的行为。

有一个女人,婚姻不幸,但在婚姻甜蜜的时候,与丈夫生育有一对子女,在外人看来这是幸福的一家人,但逐渐的,男的变心了,不再顾家了,不再承担责任了,甚至花天酒地了,这样的生活让这个女子如何忍受的了?

她在思考,该不该为了儿女继续下去呢?还是选择彻底的解脱方式?亦或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打碎这个家庭呢?

做人不能太过于自私,选择死亡这一彻底解脱的方式是明显不当的。

人不是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爱、为了亲情、为了友情而活着,为自己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不能只顾自己而舍弃他人,要有奉献精神,要有牺牲精神。

为了儿女的幸福,必须给儿女一个完整的家,一个完美父爱与母爱,牺牲自己的幸福,是一个做父母必选的试题。但如果这样的家庭果真无法让一个女人得到基本的生活权利,那她当然也有选择离婚,继续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当然这其中必须要处理好子女的问题,不能因为离婚而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

任何一个人要对人类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这话说得有点大,但只要我们做个善良的好人,这样的贡献也不难做到。

人活着就要对人类、对社会负起责任,生儿育女就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况且儿女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为了儿女,也就是为了自己生命的延续,继续下去容不得你半点迟疑。

婚姻不幸福,可以改变他,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我们也知道有些事实,纵然我们想改变,也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有的人就知道说大话,说什么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只要付出就有希望等,但他们真正的经历过别人的感受吗?他们真正的体会到别人的痛苦了吗?他们自命不凡的做心灵导师、情感大师,但他们恐怕连最基本的经历都不具备,只知道说教。

不幸福无非有三个方面,物质、精神、生理。

物质是可创造,精神是可以改变,生理方面,既然有二个儿女,就不是天生的障碍,是可以医治的,就是医治不好,也不能拿儿女的幸福换取自己的幸福,否则悔之晚矣,将遗恨终身。

所以,婚姻不幸福,有一双儿女,应该为儿女继续生活下去。

毕竟,儿女就是一个人生活的希望,甚至是我们普通人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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