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一刀切方能调适车改“不适感”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车轮上腐败”的重要举措。半月谈记者近期在贵州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遏制“车轮上腐败”的重要举措。半月谈记者近期在贵州、云南等地调研了解到,公车改革在具体落地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适感”,出行不方便、补贴报销难、分配不公平等问题在基层表现突出。(1月14日 半月谈网)

车改后,基层干部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使用私家车,应是正常现象,也是车改所要达到的效果。一些基层干部对车改产生“不适感”,主要体现在交通补贴发放上,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上级与下级之间分配不平衡、不合理,带来心理落差。

从原因上看,基层车改“不适感”源于交通补贴政策的一刀切。这就是,按照职务级别发放交通补贴,级别越高交通补贴标准越高,级别越低交通补贴标准越低;党政机关搞了车改有交通补贴,而一些事业单位因没搞车改而没有交通补贴。

现实中,不是级别越高的干部下乡越多,反而是处于科级的中间层干部下乡多。下乡多则产生的交通费用就多,对于级别低的干部而言,交通补贴可能不够用,“入不敷出”。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成本不一样,每个基层干部的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不尽一致,一刀切的交通补贴政策,必然让基层干部对车改产生“不适感”和心理不平衡感。

实际上,基层交通补贴一刀切现象是可以避免的。2014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

2017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指出,要妥善处理好县乡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支持地方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鼓励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鼓励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允许县乡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共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出行,在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限定费用标准、信息公开透明的条件下,采取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的办法”。

这就是说,国家层面的车改政策不鼓励各地搞一刀切,而是支持各地针对自身不同情况,考虑基层干部下乡多的实际,以保障工作需要、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探索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并可根据执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

因此基层车改,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如何深入推进的问题。要调适基层干部对车改的“不适感”,尤需鼓起勇气,打破交通补贴一刀切的政策,带着问题意识来革除弊端,消除基层干部公务出行之忧,巩固扩大公车改革的成果。

文/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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