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可举报 最高奖励1000元

  东北网1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

东北网1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6月15日,严厉查处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2315、04596186657”投诉电话,以及往“wenjian12315@126.com”发邮件等方式,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分为100元、500元和1000元三个档次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庆市居民消费水平逐年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态势。根据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数据显示,针对老年人的消费欺诈行为已是目前大庆市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所在。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

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获得奖励:以会议营销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会议营销主体等经营者无照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行为;保健产品商标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经营未取得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伪造食品批号、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保健食品,以及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经营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保健食品广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或者在广告内容中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以及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为保健产品的经营者提供集中式体验、宣传、销售活动场地的提供者未核查经营者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拒绝向查询情况的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其他有关违法行为线索的。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所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奖励范围规定的情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证据或者线索,举报对象及举报事实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监管执法部门掌握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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