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场的稻农朋友们,大家盼望已久的2018年水稻生产者补贴,终于有官方文件公示了!各管理区生产者补贴文件已经下发,资金马上到位,地下水灌溉92.79元/亩,地表水灌溉132.79元,请各单位做好补贴发放准备工作,尤其是涉及到土地流转的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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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其他部分区域补贴金额:
地区:地下水-地表水
(金额取整,小数点后略)
绥化:87-127
绥棱:79-119
齐齐哈尔:90-130
甘南:100-140
拜泉:80-120
望奎:86-126
讷河:80-120
泰来:109-149
铁力:86-126
前哨:90-130
抚远:91-131
富锦:93-133
密山:96-136
宝清:86-126
虎林:87-127
萝北:116-156
桦川:91-131
桦南:94-134
汤原:93-133
同江:93-195
通河:38-78
木兰:94-134
黑河:92-132
穆棱:91-131
牡丹江:92-132
海林:92-132
附:官方水稻补贴文件:
一、补贴对象:稻谷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
二、补贴标准:各市(地)、县(市、区)和农垦总局结合当地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当地地下水灌溉稻谷和地表水灌溉稻谷种植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本地地下水灌溉稻谷和地表水灌溉稻谷亩补贴标准,地表水灌溉每亩补贴标准须高于地下水灌溉40元以上(含40元)。
三、补贴发放:省政府批准稻谷生产者补贴方案和补贴额度后,省财政厅于3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付各市(地)、县(市、区)和农垦总局;各市(地)、县(市、区)和农垦总局应当自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30日内,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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