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要、十不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通知

  1月15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作风建设 十要、十不准 》,深入贯彻落实中

1月15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作风建设 十要、十不准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作风建设 十要、十不准

一是站位要高,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坚定不移承担起脱贫攻坚的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不得在实施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上讲条件、打折扣,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是责任要明,不准在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中推诿扯皮。严格执行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做好工作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员调配、推进实施等各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不准在脱贫攻坚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上级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及时、不到位。

三是思路要清,不准在农业脱贫攻坚目标制定上脱离实际。要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理清思路,认真研究制定农业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不准脱离现行国家脱贫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调高标准、吊高胃口。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咬定目标、精准发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农业脱贫攻坚任务。

四是作风要硬,不准在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农业扶贫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扶贫结果真实。不准搞 走读式 挂名式 帮扶,不能以简单的送钱送物代替结对帮扶,定点帮扶不能 一送了之 ;不准搞 文山会海 、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下发没有政策含金量的文件,用会议、发文件等代替工作落实。

五是处事要公,不准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上以权谋私。要严格按制度办事,落实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扶贫项目资金,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准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方面发生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是调研要深,不准在调研督导中给基层增加负担。紧盯农业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聚焦政策落实、扶贫举措、干部作风、扫黑除恶、脱贫实效,深入开展调研,建立 问题台账 和 整改台账 ,实行销号管理。不准到基层搞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重复或轮番调研,分散基层的精力。工作调度要精简,不准增加填表报数频次,加重基层的负担。

七是施策要准,不准在产业帮扶中盲目跟风。扶贫措施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综合考虑贫困户身体状况和生产条件开展产业帮扶。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深入实施农业脱贫攻坚 五大工程 ,把 有能力 的 扶起来 , 扶不了 的 带起来 , 带不了 的 保起来 。不准盲目跟风、搞一刀切;不准违背农业生产自然规律和贫困户意愿,简单发放种苗和生产资料;不准不顾贫困村基础条件,盲目上项目、搞建设。

八是标准要高,不准在落实农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搞变通、打折扣。要始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瞄准脱贫目标,严格脱贫标准,切实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质量和实效。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不准搞欺上瞒下, 直播,弄虚作假;不准搞数字扶贫,虚假扶贫;不准在落实农业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蜻蜓点水,大而化之。

九是宣传要实,不准为脱贫攻坚成效 贴标签 。各地要及时总结农业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真情实例激发贫困群众 我要脱贫 的内生动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业扶贫政策和脱贫攻坚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组织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业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不准花钱请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为扶贫总结经验、开研讨会,为农业脱贫攻坚 贴标签 。

十是纪律要严,不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严格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 和省委实施办法,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禁利用岗位、职务、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全力做好农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黑恶犯罪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办理;对涉及 保护伞 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来源:山东政事)

原标题:“十要、十不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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