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洪波:乡村书院的演变及特点

邓洪波:乡村书院的演变及特点 邓洪波 儒藏 2018-06-09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农业社会,城镇极少

邓洪波:乡村书院的演变及特点

邓洪波 儒藏 2018-06-09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农业社会,城镇极少,绝大部分人口都散居住在广大的乡村山寨。他们远离城市,生活自给自足,加以交通设施极为落后,很多人一生一世都难得进府、州、县城一次,其子弟就更难有此奢望了。城可以不进,但培养后人之事不能不进行。于是,一些有识之士就在乡村山寨间创建书院,令其乡民子弟就近入学。我们把这种不建于中心城市或其近郊,而就近招收乡里子弟肆业的书院,称作乡村书院。它有两个界定,一是建在乡村,二是以一乡一村或几个邻近的村社为招生范围。

乡村书院的兴起与演变

聚族而居是中国乡村的一个特点,一乡一村的人同姓共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乡村和家族在很多时候就处于连体混生的状态,两者难分难解。从这种意义上说,所谓乡村书院的兴起就可以和家族书院的兴起划上等号。然而,乡村书院毕竟强调的是一种地缘性,和血缘性家族书院有着明显的不同。它以地之远近来权衡,而不是以亲疏相区别,只有当异姓之人进入家族书院学习时,我们才能去谈论其地缘性。以唐代义门陈氏东佳书堂(义门书院)为例,当它只是令“弟侄子姓”之秀者肄业时,它是完全意义上的“家族性”书院,当它后来迈越于此,为“四方游学者”服务后,它就具有了某种程度的地缘性,而不再是完全性质的血缘家族书院了。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乡村书院脱胎于家族书院,它的产生稍晚于家族书院,其时当在唐末五代之世。

宋代是乡村书院开始发展的时期。一方面,地方民众(主要是大家族)由家族而及乡村,致力于乡村书院建设。如浙江东阳郭钦止,创建石洞书院,将自家山、田、书捐献院中,请名师为山长,令郭氏子孙及乡里之秀肄业其中。山长叶适在《石洞书院》中曾有明确记载,其称:“东阳郭君钦止,作书院于石洞之下。石洞,郭氏名山也。……(钦止)既而叹曰:‘吾寒生也,地之偶出于吾庐,非赐余者,吾自可自泰而游!将使子孙勤而学于斯,学其可以专,盍使乡里之秀并焉!”于是度为书院,礼名士主其学,徙家之藏书以实之,储洞之田为书院之食,而斥洞之山为书院山,示郭氏不敢有也。君既卒,诸子修之不废。”非常明显,石洞书院虽是郭氏所建,但郭氏不敢私有,它公属于乡里,当然也包括居乡之郭氏。这是典型的由家族脱胎而来的乡村书院。

另一方面,地方官府也参加到了乡村书院建设的行列。如赣州兴国县安湖书院,就是由知县何时于咸淳八年(1272)为县城以东二百里的衣锦乡创建的,文天祥以赣州知州身份为其作记,其称:

赣兴国县夫子庙,在治之北门,县六乡,其五乡之人未游来歌,被服儒雅。东二百里曰“衣锦乡”,其民生长斗绝险塞,或为龙蛇,渎于邦经,有司黾勉以惠文从事,咸淳八年,宣教郎临川何时来为宰,……乃夏四月,即其地得山水之胜,议建书堂,以风来学,召其豪长,率励执事,堂庭毕设,讲肄有位,汇试馆下,承为生员凡二十八人,又拔其望四人为之长,……里讲学日记,令躬课其业,督以无忽。又上诸府,改其乡曰“儒学”,植之风声,于是,山长谷荒人是用劝,咸愿进向文章,率由训租。

安湖书院虽然只属于兴国县六个乡之一的衣锦乡,但它由知县主持创建,又有乡中“豪长”执事,因此,其规模宏敞,“前为燕居,直以杏坛,旁为堂,左先贤祠,祠后为直舍,缭斋以庑,不侈不隘,临溪为之门。堂名絮矩,斋名笃志、求敏、明辨、主善、率性、成德”,已不亚于一般的州县书院。至于创建书院,并改衣锦乡为儒学乡,“植之风声”,而令积千百年之风俗“一朝变之”,诚如文天祥所言,“今也遐荒陋僻,沐浴教恩,如狂得廖,如述得呼,王泽之渗漉日深,地气之推移日至,此岂偶然之故哉!”全然是书院作用于地方文化之功效。更为可喜的是,安湖书院自创立之后,虽有天灾兵火之祸,但兴复有续,办学不断,历宋元明淸数百年,神化成近乎一种文化图腾,得到乡民的百般呵护,至今仍存。

元代是乡村书院得到较大发展的时期。元以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受夷夏之防教育的很多汉族士人不仕新朝,自成遗民,且援朝廷凡名贤先哲过化之地得建书院的诏令,在其家乡创建书院,教化乡里子弟。研究者有“乡里书院在元代数置最多,分布也广,可以说是元代书院的主体类型”的说法。在长江流域,这样的事例特别多,兹分区略举几例如下,以见其概。今湖南有靖州会同广德书院。靖州“居楚之极壤,洞庭渚其左,巴蜀据其右,狯獠与邻,猨鸟与游,而兵革之所狃籍也”。至今还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杂居之地。其属邑会同县民粟朝仪,“忧其土地僻陋,去上国遐远,士不典于学,惴惴然恐王化之不流,乃筑书院于居之里,因其乡名曰‘广德’,厚岁币以聘良师,高廪稍以养生徒,凡乡之子弟俊茂者、窭不给者,咸得来学其中"。此举得到了揭傒斯的赞许,撰《靖州广德书院记》,将其与化民成俗的汉代文翁,唐代韩愈、柳宗元等大贤相比,并以其行训诲乡民子弟。其称,“今粟氏以穷邦韦素之人,奋然鼓义,以韩、柳、文、魏之责自任,亦可谓难也。呜呼,士之居是乡游是乡,以及粟氏之子子孙孙,而有违其志背其道,壅文教而不宣,而惟暴弃之归,复何颜以自顾其身耶?可无念哉!”

今江西永丰一县就有同文、浮云两院。同文为李克家所建,“凡乡人有志于学者,聚而教焉,买田以给之”。浮云书院为刘鹗所建,亦“以教其乡族子弟”。朱熹祖籍婺源,该县也有晦庵、阆山二书院。晦庵为纪念朱熹而建,延祐元年(1314)火灾后重建,柳贯作记,称“新是祠垫于先生父母之邦,而聚其乡人子弟,以时修习礼教于其中”。阆山书院为行枢密判官汪同创建,“聘赵汸为师,以教乡之俊秀者。”

明初,以前朝遗民自居而讲学乡里者极少,加以政府重学校、科举,因而近80年间乡村书院和全国书院一起进入沉寂阶段。正德前后,渐次重兴,其沿前承旧而教乡人子弟者不少,可以略而不论。当王、湛之学兴盛时期,各地门人大倡师说,居家讲学,聚众述教,出现了一批不以招收子弟读书问学为任务,而以集成人开讲会宜教化为目的的乡村书院。以安徽泾县为例,“自姚江之学盛于水西(书院),而吾泾各乡慕而兴起,莫不各建书屋,以为延纳友朋,启迪族党之所,其在台泉则有云龙书屋,麻溪则有考溪书屋,赤山则有赤麓书院,蓝岭则有蓝山书院。一时讲学水西诸前辈会讲之暇,地主延之,更互往来,聚族开讲。故合则考德问业,孜孜以性命为事,散则传语而述教,拳拳以善俗为心。”这类书院,“考德问业,孜孜以性命为事",即关注学术阐发、学派建设者,有“传语而述教,拳拳以善俗为心”,即传播推广学说,将其落实为民俗者。一般情况下,它们对后者的关顾可能更多些。如赤麓书院的《赤山会约》,开列遵谕、四礼、营葬、睦族、节俭、正分、广仁、积德、惧言、忍气、崇宽、勤业、止讼、禁赌、备赈、防盗、举行、黜邪、戒党、置产、恤下、闲家、端本等23条,皆“吾儒实学”之事,要求赤山一乡与会诸友“以此意劝勉各家”,以期达到“维风范俗”的目的,从而提升地方文明水平。

满族入关建立清朝,汉族士大夫多自甘遗民,讲学乡里,家族、村社书院又兴。从明代开始,书院有从中心城镇下移乡村的倾向,到清代终成普及之势,尤其是清代中后期,一乡建一书院、联村合建书院者到处可见。兹举长江上游四川达县为例,据胡昭先生《四川书院史》记载,“达县为绥定府(今达川市)首邑,县治附廓府城。城中有汉章书院,始建于乾隆六年(1741年),为达县诸生肄业之所。嘉庆九年(1804年)扩建,始在府属各县招生,称作“府书院”,不得为达县一县诸生所有。道光元年(1821年),知县胡元瓒以“县中文风曰盛,学子日增,仅汉章书院收府属生徒肄业,久不能容”,乃创建龙山书院为“县书院”,院长由知县延聘。“生童以县人为盛,而他县远来就学者亦不乏人”。至于县境清风、明月、翠屏、垂虹、宝芝五乡,则建有“乡书院”26所。其中,康熙年间建1所,嘉庆年间建1所,道光年间建6所,咸丰年间建5所,同治年间建8所,光绪年间1所,时间不详者4所。这些书院分布在五乡各场寨,对文化知识的普及与教育贡献良多。“县中文风日盛,学子日多”,这既是其创设之动因,也是其创设之功效。此则乡村书院可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生活的需要,是其意义所在。

就总体情况而言,乡村书院在清代中后期得到极大的发展,其数量在所有类型的书院中占绝大多数。以四川而论,它已占书院总数的90%左右,成为当年国家实施文化教育,尤其是启蒙教育和初等教育的主体。

乡村书院的类型

乡村实在太大,各地的情况又都各不相同,如何建设和经营书院,各有各的办法,这就决定了乡村书院的复杂性。仅清代四川一省,胡昭曦先生《四川书院史》中就列出了把乡镇书院列为乡学、由义学而改名书院、义学与书院不分或把以前的书院称为“小义学”、把义塾称为“小书院”、新建时就称为书院、义学为乡书院的补充、由家塾为书院等七种乡村书院的情形。因此,要很好地把握好乡村书院实非易事。以下,我们从创建的角度切入,将其分为四种情形来作讨论。第一种情形是,某个有力之人单独创建以教乡人,以下所举几例皆属此类。广丰县杉溪瑜山书院,宋提刑俞剡创建,"集里之贫士读书其中”。吉水县文昌乡文昌书院,“元翰林编修王相创建,以教其乡之子弟及四方从游者”。这类书院的创建者可以是一位在职或退休官员,也可以是一个豪亩的士绅,其院址一般都选在创建者所在的村庄,受惠者则首先是其家中子弟及族人,然后才是乡人子弟。实际上,它是前述家族书院的延伸,由一家推及一族,由一族推及一乡,范围越来越大。由于乡村聚族而居的现象特别普遍,一个自然村寨的人同姓同族者比比皆是,杂姓很少,所谓族人往往也就是乡人了。前述建以“教其乡族子弟"的浙江太平方岩书院、江西贵溪桐源书院也可以归于此类。

第二种情况是,以某个人为主倡建,众人响应共襄其成。如攸州(今湖南攸县)凤山书院,在州城东南一百四十余里的凤岭。元元贞二年(1296年),潭渊“以其里之士距州几二百里,庙学瞻仪讲肄之弗及,度地凤山麓为书院,面峙三峰,罗浮江发源其下属禹洞之水,与攸水会而西,山水明秀,朋来宜之,乃捐田百亩,又率亲友欧阳发炳、赵宜孙、刘忠节益田百五十亩,以资廪膳。潭州总管赵公全行县,躬为相牒之府,以凤书院为额,凡里中之士隶焉。崇门严严,燕居申申,东西序祀先贤,枕山为堂曰明德,笾豆几席,舍皮庖淄,既具既戒。大德元年(1297年)八月朔行释奠祀,前进士黎君桂肇开讲席"凤山是元代一个带有官学色彩的乡村书院,其创建之由、环境、规制等皆可从所引文字中概知。一般来讲,凡建在乡里,地方志中栽明由邑人、乡人、邑绅、乡绅某某“倡建”的书院,皆属于此类。清代湖南茶陵州(今茶陵县)即有四所这样的书院:“大湖书院在州北潞水上坊,庠生颜可象倡建”。"龙湖书院在州上一都,咸丰元年潭叙伦倡建”。“鳌峰书院在州下十一者,咸丰五年李春辉倡建”。“范乐书院在州二十三都,蓝纯夫倡建"。按清代茶陵共有乡村书院13所,分乡人公建和某人倡建两种类型,其中倡建者占数的30,7%,公建者占69,3%。由此可以推知,这种类型的乡村书院也不是少数。

第三种类型的乡村书院与官府有关。有由官府创建者,如江西上犹县大傅书院,在县西一百里之礼信乡,地接湖南边境。“宋淳祐间知军陆镇请建乡学于礼信乡,设山长教授,賜名大傅,以其乡有大傅山,故名"。有由官吏倡建修复者,如清代湖南浏阳县东西南北四乡共有狮山、洞溪、文华、浏西、石山等五所乡村书院,其中东乡狮山、南乡文华两书院皆由知县胡泰阶创建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至咸丰元年(1851年),知县赵光裕增修文华,咸丰十年(1860年),知县蔡式钰又重建狮山,可谓频频关顾。

第四种类型是乡人公建。如东馆书院在四川眉州州城之西七十五里的东馆镇。“宋绍兴初,东馆乡士仿古乡校,创为肄业之所,冯时行为记。元至元间重修”。又如前述湖南兴宁县程水乡,“古有书院四,酉灵泉最先,观澜继之,辰冈次之,文峰又次之,其圮而废也,均数百年矣。故何也?辰冈归袁(姓),文峰归焦(姓),酉灵泉、观澜归曹(姓),其成也方术同之,其毁也一姓私之"。到清咸丰七年(1857年),“合乡谋建书院,欲统四书院而两成之”于是,就有各族各姓合力捐资,兴建郴侯书院之盛举,乡人“公建”、同建”、“共建”、“谋建"的乡村书院比较多,这从前述茶陵州此类书院占乡村书院总数近70%的比例中可以推知,这种现象是乡村士民要求提髙文化素质愿望的反映。

上述四种类型的乡村书院,除了官府关顾者外,其余三类皆与家族书院有较深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是家族书院的推广与延伸,因而也就具有家族书院的某些特质和属性。但其区别也是明显的,“止一姓一族,教泽所及未广也”此乃家族书院的短处,也正是乡村书院的长处所在。

乡村书院的特点

综合而言,乡村书院有如下一些基本特点。

第一,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凡书院不建在府州县城、通都大邑及其近郊者,凡书院建于乡村而不属于一家一姓者,无论官建民建,皆厲乡村书院,其数量之多,其分布范围之广,自不待言。全国较大的行政区难以统计,兹以四川、重庆为例,各取一县来作分析。据民国所刊四川《宁县志》卷七(书院》所载,淸代正式列名的书院有县城书台书院、吉样乡云龙书院、东禅乡金鱼书院、白马乡天睿书院、桂花园桂香书院、县城内宝善书院、德阳陌德阳书院、仁里乡旗山书院、安居镇安溪书院、横山乡龙翔书院、卢家场仁和书院、观音场玉堂书院、金龙场云峰书院、河沙乡凤栖书院、北坝莲峰书院、三教镇鹿鸣书院、拦江镇凤鸣书院、西眉镇敷文书院、拦江镇玉泉书院、老池沱昭德坝昭文书院、分水岭XX书院,凡21所。其中书台、宝善二书院在县城,书台书院为全县诸生肄业之所,宝善书院则为“楚人自设"以为侨居此地的楚人子弟肄业之所。其余19所分布在18个乡镇,且未标注属于某一家族,皆得视作乡村书院,占当时全县书院总数的95%。据嘉庆(四川通志》卷七十九、嘉庆《大足县志》卷二、民国(大足县志》卷三、1996年修《大足县志》第二十八篇《教育》所载,清代大足县(今属重庆市)有县城棠香书院(宝鼎书院)、放溪场敖溪书院、云路场凤池书院、凤山书院、中敖镇鼎新书院、集成书院,凡6所。其中,乡村书院5所,占全县书院总数的83.3%。若再参照前述地处中游的湖南茶陵乡村书院占书院总数69.3%这一数据,可以类推出这类书院的数量是极大的,其分布的范围也很广。

第二,乡村书院的招生范围较小,一般是以参与建设的乡村为限,不投资者不享其利。一般由名人所建者则往往招收从其游学的外乡外地人,不过这不是普遍的现象,难以改变其乡村书院的属性。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指出,那就是官府插手的乡村书院,其涵盖的范围往往是多个乡村,比一乡一村的教泽更广,具有乡村联办的属性。乡村联办的原则又可衍生出边界地区跨县、跨州、跨府,乃至跨省的情况出现。如今江西井冈山宁冈的客籍居民,在县中土箱人士创建巽峰、鹅峰、联奎三书院,大力发展教育的情势下,集合相邻的湖南□县(今炎陵)、茶陵二县的客籍豪绅共同协议,于道光二十年(1840年)创建龙江书院于龙市,招二省三县之客籍子弟肄业其中,并刊《龙江书院尚义录》以载其事。

第三,乡村书院所招学生绝大多数与家族书院相类似,属子弟之列,即未成年人。其程度不高,多为启蒙教育或稍高于蒙学,属于初级教育阶段。也有例外,从前引材料中我们看到了供贫士读书、集里中士人肄习等记载。“士”则为成年人,其学识远高于蒙学童子,至少应是中等教育程度。数村数乡联办的书院,虽所招多为子弟,但这些子弟往往已在家族书院或家学、私塾中学习过一段时间,程度高于蒙学。总之,无论是生徒年龄和学识程度,乡村书院大体上都要髙于家族书院,这又是两者间的区别所在。

以上乡村书院的特点,向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数量上讲,它是书院的主体,承担了中国古代社会普及教育的任务,成为将儒家文化意识和观念源源输向广大农村的主要管线,此正所谓“书院补学校之不逮”的意蕴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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