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中的翡翠

诗歌是中华文化宝库中异彩纷呈的宝藏,自古以来诗歌就和就有着密切的联系,相辅相成、相映生辉、相得益彰,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历史长河中共同演绎了瑰丽多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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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对玉美化生活作用的认识日益加深,在诗歌中出现了大量的描写玉的内容。在早期的《诗经》中,就有不少有关玉文化的名句,例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投我以桃李,报之以琼瑶”,这里的“琼瑶”、“琼琚”指的是珍贵的玉器,用来象征淳朴美好愿望,表达了我国古代人民朴素善良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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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文学中,许多绚丽多姿的诗篇又给玉文化增添了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例如屈原在《九歌》中写道“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桴兮击鸣鼓”,其中“玉桴”指的是玉头的鼓槌;《离骚》中“折琼枝以为羞兮,精琼靡以为米长;为余驾飞龙兮,杂瑶象以为车”,这里的“琼枝”指美丽的玉,“琼靡”指玉的碎屑,“瑶象”指的是美玉的象牙,借玉之美描写宏大万千的气势,抒发了诗人的浪漫主义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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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魏晋南北朝时,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出现了更多有关玉文化的诗歌,例如乐府《战南城》中“双珠玳瑁簪”,曹植《美女篇》中“玉帛不时安”,这里“玉”与“帛”一起为古代行聘之礼;《西洲曲》中“垂手明如玉”,以玉形容手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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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诗歌都表明,当时的玉已经在民间较为广泛的流传,珠宝首饰的种类与款式也更为多样,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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