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颁奖巧饰企业公关,如此颁奖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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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岁末年底,对一年的辛勤工作做盘点小结,该奖励的奖励,以先进激励后进,本也无可厚非。但近日广东一野保志愿者发现,有一份公示的公益奖项获奖名单味道变味,明显挂羊头卖狗肉,为企业公关作包装,甚至涉嫌变相贿赂公务员。

这是由广东省长隆动植物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长隆基金会)与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于2018年10月共同设立的“长隆动植物保护奖”。公开资料显示,长隆基金会成立于2017年4月12日,由广东长隆集团出资1000万元发起成立,而“长隆动植物保护奖”亦是该基金会主办的首届动植物保护奖。

(广州长隆动物园的动植物,来源/网络)

在长隆基金会官网,主办方阐明其评奖宗旨为“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先进典型,动员、激励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而评选对象明确为“广东省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教育、科研、执法、科普宣传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界支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人士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从奖项的设计初衷看,中规中矩。然而广东野保志愿者从目前已经公示并颁发奖励的获奖名单看,却普遍认为这更像是一份企业公关名单,而并非所谓的经社会评选的公益奖项。

长隆基金会官网获奖公示显示:一共评选出40人,分别来自广东省各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海关单位、广东省森林公安系统、省林业系统(含国家林草局派驻广东机构)、以及媒体和科研单位。其中,中央驻广东媒体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媒体人员4名、来自广东省动物协会、惠州林科所等三家科研机构的专家5名,其余31名获奖人员全部为国家公务员,分别来自海关单位(包括广州海关、湛江海关、深圳海关等)、森林公安系统、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植物管理站、省林业系统。也就是说,公务员占到该奖项的77.5%,来自广东民间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或志愿者代表为零。

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为保护动植物资源做出了大量努力与贡献,这是肯定的,但这些工作不更是国家赋予各行政机关的使命与职责所在吗?而一个出自非公募基金会主办的公益奖项,为全省各相关部门公务员评奖占到接近八成,这还能称之为社会公益类奖项吗?是否更像一份企业公关名单?或涉嫌变相贿赂国家公务员呢?最不可思议的是,其来自社会组织的代表居然为零,是说明广东民间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或志愿者人数甚少?或表现均不尽人意?

但对这个奖项直接打脸的是,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其包括环保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发育恰恰非常踊跃和成熟。从2019年1月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所公布的广东社会组织最新统计数据看,广东全省的社会组织(含21个市和省本级)总数达到68641家,其中本月新增651家;社会团体总数最新数据为30624家,其中本月新增290家,其社会团体总数几乎占到了广东全省社会组织的一半。那么3万多家的社会团体中,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使命、或者参与过相关保护行动的志愿者应该为数不少吧?!事实上,广东野保志愿者的保护行动经常出现在大众媒体,如保护候鸟迁飞行动、保护湿地红树林等等,为何就独独未能进入一个号称面向全省的“长隆动植物保护奖”的视线呢?

一位参与评选并获奖的科研人员证实,“这个奖是第一届,当初由长隆基金会发起后,报名的人太少,没几个人报名,我们也帮忙传播,后来又找了省林业系统帮忙传播,所以获奖者多来自政府部门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报名人数不够”,该科研人员补充。另一位在广东从事野生动植物的志愿者则明确表示,他们此前完全不清楚这个奖项的存在,“应该只是在以长隆为中心的圈子里玩,获奖者很多跟长隆有业务往来,平时能帮(长隆)说得上话”。

客观讲,在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这个奖项目前还寂寂无名,是一个类似关门评选、自娱自乐的奖,比如仅从长隆基金会官网的公示看,既无公示截止时间(该奖项已于2018年11月9日颁发,但直至2019年2月10日还在公示获奖名单)、亦无评审专家名单和详细的评审流程公示等,堪称潦草,但如果涉及企业变相公关或涉嫌贿赂国家公务员,那么这个奖就值得有关方面重视了。

【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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