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果财经:信任社会需要区块链来构建

《经济学人》将区块链描述为“一台创造信任的机器”。区块链技术改变了互联网上一切与信任有关的经济模式,让可信任第三方变得不再重要。在传统网络交易模式里,需要可信任第三方提供担保,可信任第三方至少需要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功能:

● 证明交易的物品真实存在;

● 避免多重交易;

● 预防交易纠纷,记录交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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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互联网上的信任建立有赖于可信任第三方的存在,比如在淘宝上购物,需要使用支付宝作为可信任第三方负责担保并中转资金,在买家收到货物后再将款项从支付宝转移到卖家。

而区块链技术的意义在于区块链资产的网络交易无须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保证,就可以进行交易,简化了交易信用保证模式,降低了交易成本。区块链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心化的信用创建方式,基于共识的数学算法,在机器之间建立信任网络,从而通过技术背书而非中心化信用机构来创建信用。

通过这种机制,参与方不必知道交易的对手是谁,更不需要借助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交易背书或者担保验证,而只需要信任共同的算法就可以建立互信,通过算法能使参与者创造信用、产生信任和达成共识。通过区块链技术,交易的合同可以直接嵌入,在一定条件下合同条款被触发而自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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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互联网交易虽然具有便捷性,但处理后期的交易纠纷时有一个困扰,即取证困难。如在最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增添了“电子证据”这一证据类别,但是互联网上“电子证据”的可采性及其认定仍然是审判实践的难点,互联网上的数据信息量大,容易被篡改、伪造,从而导致经过一定技术处理的电子数据出现“失真”的现象。因此新兴的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可以解决“电子证据”面临的困难,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更容易地出具鉴定报告,证明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客观反映交易情况,这虽然导致相关司法鉴定的需求增加,也提高了司法诉讼成本,但同时区块链技术也提升了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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