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今后市民可在平价商店内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啦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今后,当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太原市民可在平价商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今后,当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太原市民可在平价商店里买到低于市场均价的生活必需品。近日,太原市发改委出台了《平价商店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便加强平价商店建设管理,规范平价商店经营行为。

《制度》对平价商店的设立、考核、监督检查、奖惩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该《制度》所称平价商店的设立条件,除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外,经营的平价商品需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以蔬菜为主,包括肉、蛋、粮、油、水果等其他农副产品。

  • 平价商店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平价商店(平价销售区)标识。

    社区平价商店经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平方米,大型超市内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

    平价商店经营的蔬菜品种不得少于15种。

    零售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平均零售价格15%以上,经营的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平价商店应履行稳价惠民的义务,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应按照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投放市场,应确保平价商品货源充足,不脱销、不断档。

    平价商店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以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获得补贴的依据。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平价商店将给予年度补贴和运营补贴。其中,每个大型平价商店的年度补贴为3万元,一般平价商店为1.5万元,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大型平价商店给予2万元的运营补贴。

    对年度考核等级较差的平价商店,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取消补贴、收回标牌、取消平价商店资格的处理。(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编辑:崔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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