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重在实现公平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这无疑是新时期户籍改革的又一重大加码,也是有利于各地人才引进的利好福音,有利于加快人才流动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户籍制度改革始终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公平发展的一大热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提速,从“无户籍”人员获得公民身份认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再到积分落户有序推进,户籍制度不断加快改革,进一步释放我国人口红利和改革红利,正在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共享改革成果。近年来,户籍改革进入了快车道,2014年7月城镇、农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正式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2015年12月31日,国家颁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切实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全国公安机关已为1400多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由历史原因形成的重复户口、无户籍人口落户等问题已基本解决。2016年1月,《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实施;2018年9月,《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正式印发。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的“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决定正式以法律的名义予以确认。一部关系到6亿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让农民进城之后没有了后顾之忧。

 近年来,每到招聘季,各个城市“人才争夺战”可谓此起彼伏。今年春节刚过,多个城市就发布了户籍新政,拉开新的一年“人才争夺战”序幕。各地户籍改革不断加码,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出台与户籍新政相配套的多重优惠政策,并大幅度简化落户办理流程。各地升级的户籍改革政策,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大多数城市已经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这次发改委意见提出的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进一步从国家政策层面为城市落户松绑,优化了人才资源配置,加快了人才流动。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与有关领域改革正在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涉及的面之广、人员之多、力度之大,都将是前所未有的。户籍改革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必须与相关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贵在实现公平。户籍改革的关键不是换户口本,而是要让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两类人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建立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可以设想,以居住证制度为依托,外来人员与城镇居民在劳动就业、子女就学、住房保障、医疗社保等方面逐渐实现平等平权,城市户口所承载的多种待遇和保障上的“特权”,就将逐渐淡化、减弱以至最终消失,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之间的权利鸿沟终将填平。

 城市户籍之所以成为香饽饽,数十年铁板一块的户籍政策之所以难以松动,根本上就是因为户口附加着太多的利益,且总是与公共福利挂钩,包括诸多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有的特殊的就业、教育、补贴、社会保险等权益。户籍制度的要义就是彻底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不平等权益福利。

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受能力相适应和相协调,与配套制度的改革相协调。户籍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让传统的被打上不平等标签的户籍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彻底消除依附在户籍上的特殊利益和特权。户籍改革固然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是再难也要创造条件将改革进行到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打通公平有序落户的政策通道,让有失公平、写满不平等待遇的户籍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实现在城市公平有序落户的迁徙权,是亿万中国人渴望的中国梦,是实实在在惠及民生的人民梦。唯有更加全面、更大魄力、更富智慧地加速推进户籍改革,把公平有序落户的迁徙权放出户籍制度的笼子,用户籍制度激活人才流动的一池春水,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广大人民群众自由迁徙、自主创业就业、安居乐业的美好梦想才能真正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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