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出台,回收价格有望提高

近日,商务部正式审议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这也是2001年来,中国首次对报废汽车

近日,商务部正式审议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这也是2001年来,中国首次对报废汽车回收规定进行大调整。今后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前后桥、车架在内的五大总成将被允许出售给再制造企业,被报废的车辆不是只能当“废铁”卖了。

以后报废汽车有什么好处?

更划算了。

按现行规定,为防止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成为“马路杀手”,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冶炼原料回炉,价格参考废旧金属处理。 

但根据新规,这些零部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卖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重新使用,回收价格由市场主体自行协商确定。

这是什么意思呢?相当于以前报废汽车回收是“卖破烂”,回收企业得不了多少钱,对车主老旧汽车的收购价自然也就上不去;以后有用的零部件能再次使用,老旧汽车的剩余价值会大大提高。

拼装车会不会“死灰复燃”?

首先,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要求拆解企业只能够把“五大总成”交售给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这个符合条件的再制造企业,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有专门的管理办法,确定比较明确的范围,从接受“五大总成”零部件的主体上把一道关。

其次,《草案》中规定国务院主管回收拆解的部门应当建立回收信息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五大总成”等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各种信息,并上传到回收信息系统,这样就可以做到“五大总成”等零部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控风险。

此外,《办法》修改实施以后,有关部门还将制定配套规定,对“五大总成”的交售工作作出进一步具体规范,为确保安全再增加一道制度屏障。

对于车主们来说,有何不一样?

以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由车主自己办理,个人对接机动车报废中心。而新规在未来落实后,车主将可以对接回收企业办理,由回收企业单方面对车主报废前估计及报废后指标手续进行受理。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可理解为报废车将可变成自主商业行为,就像我们回收闲置电子产品一样,大可以价而优则卖。

有人或许会从另一角度解读这一政策——促进旧车报废,为新车提供更多增长空间,进一步刺激消费,不可否认或许是一方面原因。但从此前的强制取消报废,再到如今的报废车新管理规定,我们都真实能看到我们的用车环境正在不断向积极合理方向改善。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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