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法治道路 矢志法治引领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意义深远,这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摆脱国家兴亡的历史周期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正建设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以实际行动做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日益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等聚焦。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情况下,已经开始从注重生存需要转化为更注重发展需要,从注重物质需求转化为更重视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更深的参与感,更高的安全感,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要坚定法治道路,矢志法治引领。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这就更加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

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要求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谋划和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做好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全党全国全社会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法治护航“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毛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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