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景山公园西门,横穿景山西街是 陟【zhì志】山门街,步行大概五十米后看到街北侧有一座修建一新的古建筑,这座古建筑就是清朝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
清朝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修建于雍正四年(1726年)。该建筑坐北朝南,是一座有三进的大宅院,它是目前北京仅存的一处最完整的的宫廷衙门,具体位置上陟山门街5号院。
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坐主要是清代建筑,原共有房屋46间。上世纪20年代故宫博物院成立后,此院为故宫博物院公职人员宿舍,解放后逐渐成为大杂院,院里盖满了居民私搭乱建的小屋。20世纪70年代后,院内修建住所与厨房,遗留房屋略有损毁,但主体建筑基本保存下来,共余房屋43间。
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其它职能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审计署”。
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是清朝官署名,属都察院。清朝设立此衙署就是用来稽查内务府事务。 它是雍正帝为了对位高权重的内务府和宗人府实施行政监察而创立的。内务府直接服务于最高统治者(皇帝及其家族)并管理全部宫廷事务;宗人府掌理皇族事务,品高位崇,位列内阁、六部之上。雍正觉得,对这两个官署开展行政监察,成立特别的监察机构是很有必要的。为此,雍正曾颁发谕旨:“部院事件均有御史监察,应将内务府官员内拣选四人,授为御史,互相稽查,于事务有益。” 可见,雍正对特权官署实施行政监察,目的是防止官员贪污腐败。
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具体职责是,稽查内务府所属各司、院每年所用钱粮数目,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等项造册进呈,并送稽查内务府御史处注销;年终查核注销武备院送稽的每年用过钱粮数目的四柱清册;每月初五和二十五日,注销广储司、六库等官员更调、交盘及取用存储物件之数目。稽查内务府御史处每月向皇帝报告监察情况。
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设于雍正四年,其稽查职责由四名监察御史掌管。清朝内务部七司三院,并上三旗内佐领官下事务,全部由这四名监察御史负责稽查。四名监察御史按照各部院司官升任御史的常例,从内务府郎中、员外郎等官员中选取,不再兼任内务府原有职衔。
雍正十三年(1735年),内务府监察御史裁撤。
乾隆三年,恢复内务府御史,并在职官人数、选拔途径上进行调整:由都察院奏派从所属御史中挑选,但都是兼职,不利稽查。
嘉庆四年(1799年),稽查内务府事务御史由都察院将各道满洲御史罗列出来,拣选两员担任,一年更换一次,防止日久稽查不力,私下串通。自此,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职官制度确立。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实行官制改革,裁撤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
目前院中的居民已经迁走,居民自建的小屋都已经拆除,整个院落恢复了以往开阔、严整的格局。屋顶上官署所用的琉璃瓦、房脊上原有的神兽雕像、门和窗棂的规格等都已恢复成历史上记载的状况。修缮已基本完成,不久将会对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