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电视与新媒体融合本质上是异质同构

“广播电视有一个了不起的地方,它可以用无可匹敌的功率,将一个节目传送到数百万人面前。但是相反的事情,

“广播电视有一个了不起的地方,它可以用无可匹敌的功率,将一个节目传送到数百万人面前。但是相反的事情,它却做不到——将数百万节目传送到同一个人面前,而这正是互联网的强项。”这句话道出了传统广播电视媒体与互联网新媒体的重要差异:广播电视姓“广”,互联网新媒体姓“互”。“广”与“互”可以竞争、互补,但很难相互取代。传统电视媒体,可以通过自办新媒体,将自己转型升级为广播+交互的新型媒体,并与社会新媒体异质同构,共建信息时代传播新体系。

大众传播与个性化传播各有优劣。


大众传播是广播式传播

特点:“一”对无数个“N”,传播的范围广、内容的专业性、权威性强,占用资源少、性价比高。

缺点:只能单向传播,不能双向互动,传播的精准度不高,丰富性不足,便捷性不够。

个性化传播是通讯式传播

特点:是一对一,传播的精准度高,可以双向互动,一个终端,可以通过互联网同步连接着浩瀚的信息世界,能够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满足不同用户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和对信息呈现形态的良好体验。

缺点:是占用的资源多,相对成本高,传播内容可控性、专业性、权威性低。网络新媒体适应互联网时代人的开放性、自主性和便捷性的要求,发展迅猛,其传播影响力在不少方面已开始超越传统电视媒体,并迫使电视顺应时代要求,通过自身的新媒体赋能,转型升级为具有多媒体特征的新型媒体。

“新型媒体”不等同于“新媒体”,电视转型升级打造新型媒体,不应理解为新媒体化。所谓新媒体不仅是新技术,还是新体制,新观念,新模式。传统电视与互联网新媒体,有许多相同、相近的属性,但在传播方式、功能和运行体制上也有不同的特点,新老媒体可以相互竞争,相互融合,但不能相互取代。一些报刊放弃纸媒,将自己变成电子媒体,以为就成了新媒体,实际上是新瓶装老酒,多数效果并不好。在网络化、智能化时代,大众式传播有可能通过互联网+和算法,强化交互性和精准性,但不应该放弃自身优势,与新媒体同质化生存。

中国电视的社会地位和媒体制度是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电视作为官办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与商业性和个性化的新媒体不同,电视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服务,具有一定的事业属性,必然受到国家政策的管制和保护,只能与新媒体求同存异,而不能新媒体化。特别是众多的基层电视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最直接的桥梁,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和社会动乱等特殊时期,是动员社会最有效的应急工具,绝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市场化。

摘自:影视制作  作者: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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