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

五、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人民检察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召开四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沟通,认真负责提出立法建议。精心办理124件代表建议,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用心办理好、反馈好。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329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聘请98名全国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365名代表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全国政协通报工作。邀请全国政协委员视察调研。47件政协提案都认真办结并答复。逐一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充分沟通交流,诚恳听取监督意见。与全国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调卷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审查起诉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73人,同比上升15.9%。重视司法行政机关意见,创新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获得支持。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同步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运用多媒体发布办案信息226万条、法律文书111万份,公正与否,百姓评价。“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3.5万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大检察官说”“守护明天”等亮相中央媒体,检察故事借助全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在新疆召开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推进会,制定检察对口援助“30条意见”,落实检察援藏援疆援青和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安排。主动融入东北全面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提供有效法治服务。

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各级妇联协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21949人,同比上升6.4%。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361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1054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5.2%。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1478人,同比下降6.1%,突出惩治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5439人,与前年持平。助推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持续严惩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等犯罪,起诉3202人,同比下降29%。

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人大代表联系,完善军地检察协作机制,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着力服务军民融合发展。起诉涉军犯罪407人,同比上升20.4%。对122名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建起工作机制,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我们牢记同胞亲情,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起诉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10115人,同比下降25.9%。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指导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

我们积极融入全方位外交布局,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承办世界互联网大会分论坛,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和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务实合作,深化中越、中哈、中尼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努力为全球治理作出中国贡献,使中国法治智慧、中国检察声音传播更远。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在基层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网络、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不少市、县级检察院人才进不来、留不住。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需要高度重视。六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有的改革举措没有落地,有的在执行中走样;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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