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至上》:真相面前,良知叩问正义

作者:阿朵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次,瑞秋还会不会写那篇文章

看电影《真相至上》,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一遐(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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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是个记者,丈夫是作家,有一个可爱的儿子,过着令人羡慕的中产生活。然而就因那篇文章,她成了阶下囚,蹲看守所的日子,老公背叛了婚姻,她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

因为那篇文章,另一个女人也失去了家庭,女儿被丈夫带走,她被剥夺监护。不仅如此,那个女人还因身份暴露遭遇暗杀。

那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呢?

起因是美国对委内瑞拉发动了军事袭击。官方报道说原因与不久前的美国总统遇刺有关,军袭是美国政府对委内瑞拉的报复。

瑞秋得到确切消息,美国政府曾派一个CIA去委内瑞拉实地调查,她写给局长的报告是:委内瑞拉与总统遇刺无关。她在就职的《太阳报》发表了这一爆炸性新闻,报道直指美国政府:对委内瑞拉的军事袭击是不公平的。

文章发表前,律师反复告诫瑞秋这事可能引起不小的风波,让她思考是否值得为此付出代价。瑞秋没把告诫很放在心上。然而文章发表后她很快就被特别检察官强制约见,以国家安全的名义,让她供出信息来源。 凭借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记者的特权瑞秋明确拒绝。

她被以藐视法庭罪关进了看守所,在特别检察官和法官看来,她没吃过这个苦头,会很快崩溃,供出线人的。然而她被关了近一年,依然守口如瓶。 律师把案件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在国家安全和媒体自由之间,最高法倾向了国家安全。

但再关着瑞秋显然已没有意义,因为她是无论如何不会说的,大法官决定放了她。 在被报社领导接回家的路上,憧憬着第二天可以送儿子上学时,警车追上了她们,以严重藐视法庭为由,她被特别检察官送进监狱,刑期两年。

被再次戴上手铐押上警车的途中,瑞秋失声痛哭。 然而即便那样,她依然坚守着内心的秘密。

2

《真相至上》是由罗德·拉里执导, 凯特·贝金赛尔主演,于2009年上映的一部美国电影。电影的主创宣传里说,这部影片的灵感是来自美国“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

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发生在上世纪6、70年代,因《纽约时报》等公开发表关于越南战争的秘密资料而起。 案件从两家报社与政府的对峙,到后来演变成美国整个新闻界对政府的一场总体对抗。

当时越战还在进行,以妨害国家安全为由,《纽约时报》等报社被告上法庭,报社也一度被法院下了禁止继续报道的禁令。 案件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结果却是新闻媒体获胜,信息被获准继续刊登。

这是个里程碑式的案件。 在这个案子中,与新闻媒体同样令人瞩目的是那个著名的“泄密者”,也就是“线人”,他叫艾尔斯伯格。

艾尔斯伯格就职于兰德公司,——一个为政府出谋划策的民间机构。他常被公司派到首都华盛顿,为国家的防卫政策提供咨询,他是真正接触并阅读过全部越战资料的不多的人之一。

你很难想象,他冒着坐牢的危险,复印并把信息交给纽约时报等发表,只是基于人道和正义,只是为了能让美国停止对越南的战争。

他曾亲赴越南做实地调查,越级向国防部递交"揭示真相"报告;他在为基辛格起草的报告中反复推销自己的看法:美国必须争取通过和平谈判来结束越南问题;他请国会议员干预,寄给议员的信中,附上违规复印的资料。 然而其时美国在越战中越陷越深,他做的各种努力都回声寥寥。

他不得不在《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上发表文章,明确表达对越南战争的看法。也没有引起期待的反应。 他甚至去出席有关审判战争罪的讨论会,向律师描述五角大楼文件的内容,并表示只要有审判的机会,他个人可以作为被告,或者作为证人出庭。

当所有这些都不见效果,他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直接把资料复印件交给新闻媒体,公开发表。 把资料捅到新闻界去,新闻界或许没事,因为有宪法对新闻自由的保护。他却可能免不了要吃官司,律师反复提醒他慎重,然而他认为,为了结束越战,为了改变国家的对越政策,坐牢也值得。

越战因之提前结束,新闻媒体也大呼胜利,而他却遭到逮捕和起诉,入狱。 值得庆幸的是,在律师的努力下,以发现政府对他进行违法窃听为突破,1973年他被无罪开释。

3

《真相至上》影片中有两个线人,第二个线人与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中的埃尔斯伯格差不多,出于正义感泄露了掌握的资料,甘愿暴露身份,并因此接受审判。 电影关于他的叙事不多,讲述的是政府对“另一个线人是谁”穷追不舍的追查。

事实上,电影讲述的也是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的另一种可能:

如果线人不是自暴身份,对新闻媒体来说,案件是否还会是那样圆满的结局?

如果最高法在国家安全与新闻自由的关系上,站国家安全一边,如果政府不惜代价追查线人,新闻记者该何去何从?

美国新闻界是有他们的原则的:保护消息来源,为线人保密。这里面有新闻界利益的成分:你不为来源保密,久而久之就没人敢冒风险向你提供消息。

另外,还有一种道德权衡:新闻报道是在做一件道义上正确的事,保护冒着风险提供消息的人,是必然的道德要求。

立法者赋予新闻媒体特别的权力,目的就是保证民众的知情权,限制统治者滥用权力。对新闻媒体来说,这其中有着令人骄傲的使命,和为之不惜一切代价的殊荣。

电影正是在这个立场上塑造了瑞秋。 法庭上她的律师有一段感人至深的陈词,他说:

我曾告诉她我只代表她个人,而不是她的原则,直到我再次见到她,我才意识到,对真正伟大的人而言,个人与原则之间是没有区别的。

线人究竟是谁呢? 电影以出人意料的结局揭示了谜底,那竟是一个孩子,——那个CIA的女儿,瑞秋儿子的同学。那一次瑞秋参加他们班的活动,在车上小女孩坐在她旁边,说起自己的父母,她是在母亲与父亲的争吵中听到那个消息的。

4

对有些观众来说,瑞秋因为坚守记者的原则不供出线人令人尊重,这最后的意外真相成了一个败笔。对更多人来说,瑞秋值得尊重,恰因为她不仅是个记者,更因为她母亲的形象。

因为自己是个母亲,因为对自己孩子的爱,她对别人的孩子有了深切的关怀,尤其,因为文章对那个家庭造成的伤害。如果她供出那个孩子,政府不会拿小姑娘怎么样。然而,孩子会因此知道是自己害死了母亲,她的一生将伴着难言的阴影。

瑞秋对秘密的坚守,是为保护,亦是承担。以受难的方式。

受难和坚忍,是电影赋予女记者的形象,事实上它阐释的是美国的新闻自由下,记者依然不能不正视的风险,它表达一份期待,也是一种敬意。

——真相面前,叩问正义的是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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