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足协处罚球员违纪明明白白 处理裁判错判不明不白

3月20日,国内有媒体报道称:傅明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第二轮山东鲁能vs河南建业,其中4处争议判罚,均被定性为重大错漏判。连同联赛首轮江苏苏宁vs天津泰达比赛中,埃德尔获得的点球、最后时刻手球没有判罚,两位裁判傅明和关星均被足协内部停哨。

但这种内部停哨处理方式,给公众的观感并不像是一种惩戒手段,更像是助其躲闪媒体关注避开舆论风口的包庇与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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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明事件并不会因为内部停哨的低调处理而促使舆论消音。

首先,将关星和傅明连坐处理,就是将这两者的错判放置在了统一评判标准之下。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足协对两者手球的处理结果似乎存在着缠夹不清的“双标”。

如果说,泰达球员传中击中苏宁易购球员手臂未判点球属误判,那么鲁能球员禁区内解围后皮球折射手臂被判点球为何也属于重大错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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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禁区内无意手球,在何种情状下必须判罚点球,足协似乎并没有利用这两个鲜活案例加以厘清。而这,本是一个绝好的指导裁判日后工作避免犯错的绝佳机会。

如果官方始终不肯说清楚,那么裁判很可能陷入不得不继续试错的迷茫与惶惑。

我们知道,NBA官方在每场赛后都会出具一份裁判报告,针对每场比赛最后两分钟的判罚逐一回看总结。如果出现错漏判,那么当日的裁判报告就会记录在案。这份报告就相当于裁判的业绩单。如果某一位裁判在工作岗位始终零失误,那么他将很快得到晋升,参与到季后赛、分区决赛乃至总决赛的吹罚之中。反之,则会被降级处理。

如此一来,干净利落,透明公开。打开裁判报告,便如打开天窗说亮话,所有裁判都被纳入了统一标准的KPI考核框架内,也就不存在所谓“瓜田李下”之嫌了。

如果真如国内媒体所说——此次又仅仅是以“内部停哨”方式处理,那么很遗憾,足协又错失了一次完善裁判机制、把天窗开着过夜的机会,又将不得不承受外界有关“灯下黑”的质疑。

其实我还有一个疑问:为啥足协每次惩戒球员赛场违规违纪都那么行事利索,开出的罚单总是安排得明明白白;而一旦处理起裁判的错判漏判就有点拖泥带水,开个罚单总显得羞羞答答遮遮掩掩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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