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优木美家饰材违法宣传 被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

信网3月2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违法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进

信网3月24日讯近日,信网了解到,因违法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进行宣传,青岛优木美家饰材有限公司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2018年9月25日,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青岛优木美家饰材有限公司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经营地板厂家创始人李大尚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合影,用于品牌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但鉴于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撤销违法广告,刚装修完毕未正式营业且无经营额,可按照轻微情节的幅度予以处罚。参照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二、广告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三)裁量标准,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2万元罚款。

信网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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