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爆炸事故环境监测:学校周边环境多项指标低于限值

25日上午,监测人员对爆炸地周边陈家港王商小学、义新小学、六港小学、海安集实验小学和灌南堆沟港小学等复课学校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指标均低于限值。

新京报快讯 3月25日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博发布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

3月24日,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召开第四次应急处置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爆炸现场生态环境监测、废水应急处置等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应急监测。24日,现场环境监测人员已增至200余人,对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上中下游(闸内)各断面开展了加密监测,监测指标为苯胺类、硝基苯、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在目前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对事故区域地面残存污水、地下水、土壤监测布点,制定了布点、取样和监测方案。

25日上午,对爆炸地周边陈家港王商小学、义新小学、六港小学、海安集实验小学和灌南堆沟港小学等复课学校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监测,共计投入15辆监测车、20余名监测人员、30余台监测设备。监测结果显示:小学周边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0.010~0.021毫克/立方米之间,低于标准限值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0.033~0.101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挥发性有机物苯的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03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11毫克/立方米;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7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二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38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

二是切实推进受污染水体治理。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组织制订受污染水体应急处置方案,提出了“不让一滴园区内的废水直排外环境”的总要求,并增调环境监测、水、固废、土壤等领域20余位专家及污水处置设备进行支援。专家根据监测结果,将现场废水按污染程度分为爆炸大坑废水、微污染河水、重污染河水和高污染厂区废水四类,分别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同时进一步摸清厂区内能够暂存污水的应急池等设施情况。24日21时,省指挥部专题研究落实受污染水体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盐城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总队、水利厅按分工抓好落实。25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负责同志带队现场督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受损及抢修情况,费高云副省长带队现场查看各类废水处理工程的落实情况。

三是严格做好坝体巡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建立了每小时巡查一次、建一个帐篷、安装一个视频监控装置、放一台挖掘机、每4小时开展一次监测的“五个一”的护坝工作机制。应急人员继续24小时巡查园区受污染水拦截坝,每个点专人驻点盯防,并完成了拦截坝的加宽加高加固施工,防止河水大潮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江苏生态环境“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环境应急响应情况进展。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专人和物资驻守闸坝现场,扎实开展巡查,力保污水不外泄,同步做好受污染水体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周边学校、社区、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土壤采样监测;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编辑 康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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