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国民、王含冰、郑平等人提起公诉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检察机关近日依法对张国民、王含冰、郑平、赵向红等人提起公诉。

日前,甘肃省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国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国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含冰(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含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含冰在担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并侵吞公款,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平利用担任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常委、副区长兼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筹委会主任,东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察右中旗原旗委书记赵向红(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向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向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察右中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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