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辅导员&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事业编制招聘

吉林华图 点击关注即可获取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1.2019年长春市农安县职业消防员招聘公告 2.吉林

2019年长春市农安县职业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安县职业消防员招收、培训等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切实选拔出一批思想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人才,满足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任务需要,特制定出台此方案。

一、指导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关于印发<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试行)>通知》(公消[2015]279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广泛招聘,择优录取。

二、 组织机构

农安消防大队成立征召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中有

副组长:王振宇

成 员:姜文泽、刘蕴哲、吴金桐、董亮、王锡

三、工作程序

1、农安县职业消防员征召标准,由征召领导小组提供,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2、农安县消防大队负责对招聘人员复考、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四、岗位、待遇及要求

(一)岗位划分、征召指标及工资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分为:战斗员和驾驶员,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战斗。职业消防员总计招收10名,其中战斗员7名、驾驶员3名。工资待遇:战斗员2500元/月,驾驶员2700员/月,享受“五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提供食宿,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并且24小时在岗在位,周末休息。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和社会问题,服从分配,并志愿服务消防事业,本人无任何前科和违法违纪记录。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体格检查参照《职业消防员体检标准》的要求。

(三)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符合报名岗位条件。

1、战斗员条件:性别男。年龄18-35岁。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驾驶员条件:性别男。年龄27—37岁。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具有B型以上型号驾驶证,三年以上实际驾车经验,经验丰富者,年龄适当放宽。

(四)优先条件

公安系统、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曾经在消防部队服役或工作的人员优先录取,并按服役或工作年限,以1分/年标准增加到招聘考试总分中。符合优先条件的应聘人,户籍不限,年龄要求可最多放宽1岁。

五、选拔评定标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评定标准:

招聘选拔分为考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战斗员招聘科目及分数分配为:体能考核60分、面试40分。驾驶员招聘科目及分数分配为:体能考核45分、驾驶技术25分、面试30分。政审、心理测试、体检必须合格,按岗位指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按标准加分的应聘人,总成绩最高上限为100分。

六、招聘流程

(一) 发布招聘消息

(二) 资格审核

按照条件和标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 考试考核

经审核合格后,由征召领导小组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七、时间、科目及形式

(一)应 聘时 间:2019年03月27日

地 点:农安县消防大队

电 话:0431-83210119

(二)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04月01日

地 点:农安县消防大队

(三)面 试 时 间:2019年04月02日

地 点:农安县消防大队

(四)体 检 时 间:2019年04月03日

地 点:拟定县人民医院

八、培训与考试

招聘录取人员必须经过集中培训,其中消防队员培训期为三个月。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培训结业考核,由征召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培训结业考核主要分为体能考核和业务理论考试,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下发。

九、回避制度

征召工作人员与应聘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考试客观公正的,应向征召领导小组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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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

2019年招聘辅导员、心理学教师公告(7人)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学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心理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校招聘辅导员5名,心理学教师2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心理学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6日至2001年3月2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学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至4月3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吉林财经大学+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吉林财经大学心理学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7月份,即到2019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学校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符合《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539085(吉林财经大学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号)。

附件:1. 2019年吉林财经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心理学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

2.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号)

吉林财经大学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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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创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校占地面积83.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7万平方米,在校生12384人;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等17个院部,涵盖工、管、经、艺术、文、教育、理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是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7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注: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准予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担任过学生干部,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日26日至2001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3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4月10日16点前将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模板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获取)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1907448@qq.com,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单个邮件不超40M)。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6.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7.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4月12日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现场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初审资格合格者需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现场复审,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8日15点前,复审人员名单见公示的初审结果名单;地点在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3050号(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行政楼202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31-86908045,矫老师,电话0431-86908131。

2.现场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应聘人员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的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原件。

3.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参加笔试的准考证,同时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人选不足1:3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2.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及地点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的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下午13点。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面试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点。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序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学校对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学校事业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一)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专职辅导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如出现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送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李老师,电话0431-86908045

矫老师,电话0431-86908131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中共党员证明模板

附件3: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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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研究所科研布局与发展规划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及博士后。

一、简历要求

1.请查看附件招聘岗位列表,根据应聘条件,每人最多可申请3个岗位;

2.请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简历,突出专业方向及水平,文件以“申请岗位序号-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命名,如申请多个岗位,各序号之间用“-”隔开;

3.如需提供证明材料(如CET成绩单、论文首页等),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后粘贴在简历的最后,与简历保存成一个文件发送,简历文件大小不超过2MB;

4.简历接收邮箱:yhszp@ciac.ac.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431-85262809邮箱:yhszp@ciac.ac.cn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邮编:130022

网址:www.ciac.ac.cn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附件1:2019年度事业编制人员需求

附件2:2019年度博士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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