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南京有了详细议事规则

  27日下午,南京市召开发布会解读《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27日下午,南京市召开发布会解读《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

近年来,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呼声日益高涨,但实际参与程度、参与效果与公众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该《规则》的制定从制度层面提出了解决措施,《规则》参考各地市相关文件,整合已有做法,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

《规则》主要规范了公众参与方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有序性。在涉及社会普遍关注且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可以遴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公众代表参与,并对公众代表条件予以明确。除了民意调查、开放式听取意见、专题调研等常见的参与方式,决策承办单位可以结合决策事项的性质类别、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方式组织公众参与。除此之外,还明确了七种公众参与方式需遵循的流程和期限。

《规则》还健全了公众参与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保障监督。规定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信息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决策承办单位若没有采纳公民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要说明理由;在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时还应当对公众参与情况予以说明。另外还规定,公众除了参与权外,还有权对决策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参与决策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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