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批次的蔬菜制品不合格!市民发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举报

  东北网3月30日讯(纪祥勇 记者 周秘)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东北网3月30日讯(纪祥勇 记者 周秘)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4个城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等3大类食品326批次样品开展了评价性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2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6批次、酒类210批次,均为合格样品;蔬菜制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抽检中,佳木斯市郊区淑兰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茌平县胜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食用菌(金针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11-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西环商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菇(干冬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4-8),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牡丹江龙江好日子春宜商贸有限公司东七分店销售的标称内江市市中区生茂食品厂生产的宏福缘爽口菜(高盐类)(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5-20),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和销售、召回、下架等风险防控措施。省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食品情况。

特别提示消费者,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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