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现品牌“李鬼门” 暂不影响产品销售

屡屡凭借潮流营销引发行业讨论的“网红”白酒品牌江小白,再度成为焦点却是因为商标争议。3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江小白与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酒厂”)之间的商标官司,因江小白被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以终审判决方式,驳回了商标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书也让部分行业声音认为,江小白公司将无法拥有“江小白”商标专用权。不过,江小白方面随后发布声明称,除江小白自己以外,无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一时间,围绕“江小白”商标的“李鬼门”正拉开大幕。

争端:“江小白”商标到底属于谁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北京法院网了解到,围绕“江小白”商标,江小白与江津酒厂之间已经进行过多轮角力。而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行政判决书中可以看到。江津酒厂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选委员会,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此次上诉中,江津酒厂认为,江小白公司以欺骗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诉争商标,要求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随后,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也能够看到,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江津酒厂的部分主张成立,对于商标评选委员会以及江津酒厂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而江小白的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回应:商标及形象属原创

事实上,这一争端的关键,就在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所支持的主张中的“部分”字样。而在公开信息中,随着事件的发酵,“部分”逐步演变成对于江小白未来已不再能使用“江小白”商标的探讨。

对此,江小白副总裁刘鹏在3月30日晚间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网上传播的这一消息失实,涉及争端的并不是江小白涉及的全部商标。随后,江小白发布官方声明,称目前江小白公司在中国已经注册百余件“江小白”商标,并且依法可以使用,产品也能够正常销售。

暂时无效的商标仅仅是江小白名下注册的第10325554号商标。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官方网站记录,除了江小白公司以外,无任何酒企持有“江小白”商标,并且江小白公司在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已注册持有“江小白”商标,境外权利也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江小白还表示,“江小白”品牌及卡通形象,是由创始人陶石泉原创,接下来企业将继续依法维护自身在“江小白”品牌之上的一切合法权益。

观点:警惕商标“李鬼门”

这一争端迅速在酒行业内引起关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江小白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北京商报记者在衡水老白干的官方微博看到,该微博不仅转发了江小白的官方回应,并且直接表态支持;而北京商报记者在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的朋友圈内也看到认可江小白酒属于陶石泉的支持话语。1919董事长杨陵江凌晨也连发三次朋友圈力挺陶石泉,并表示“如果江小白之父陶石泉及其公司失去了江小白商标,这将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失败的一笔,只会极大纵容投机!我们(1919)将坚持不与一切李鬼有任何合作!”

业内人士也表示,此次商标争议,只是江小白众多注册商标中的一件,从本质上看并不会对江小白的知识产权和市场造成影响,但这也为相关企业的商标注册管理带来了警示,此次江小白商标的“李鬼门”,或将进一步推动白酒这一传统产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而具体到江小白与江津酒厂之间的争端,还需要继续关注接下来是否会有新的走向。

北京商报记者 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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