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河南省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截至2018年底,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5%警戒线,其中超过20%的有12家,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新京报讯(记者 侯润芳)昨日(4月2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简称《审计结果》)显示,河南省有12家银行不良率超20%,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审计结果》显示,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管控不到位。据悉,国家审计署审计重点关注了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等情况。多数金融机构能够加强金融风险管控,但仍有7个地区的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高、拨备覆盖率低、资本充足率低、掩盖不良资产等问题。

其中,河南省存在不良率高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5%警戒线,其中超过20%的有12家,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等地存在掩盖不良资产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金融机构通过以贷收贷、不洁净转让不良资产、违反五级分类规定等方式掩盖不良资产,涉及金额72.02亿元。

吉林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四个地区存在拨备覆盖率低问题。截至2018年底,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的9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山东省内7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16家法人行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0家农合机构的拨备覆盖率均低于120%至150%的监管要求。

海南省存在资本充足率低的问题。截至2018年底,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14家农合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10.5%最低监管要求,占海南省农合机构数量比例为73.68%。

新京报记者 侯润芳 编辑 王宇 校对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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