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产假至少四个月,有薪产假延长至两个月

关注荷兰,从关注一网荷兰开始! 在欧洲各国部长达成原则协议之后,星期五欧洲议会接纳提案,雇员分娩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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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洲各国部长达成原则协议之后,星期五欧洲议会接纳提案,雇员分娩之后,父母双方均有权享受至少四个月的假期,其中两个月是有偿的。

目前,在荷兰,除非雇主提供更优越的条件,否则荷兰的产假仍未付薪。不过,期限为六个月。欧洲议会通过提案之后,荷兰社会部长Koolmees当天上午说,我们完全可以符合要求。换言之,荷兰打工一族的父母将来有权享受至少两个月的带薪育儿假。

欧洲议会称,由成员国决定如何具体实施这一目标,但补贴必须处于“适当水平”,家庭必须能够维持“体面的生活”。不过,各国可以决定由谁来支付产假的费用,是政府还是雇主。

各国政府有三年时间将该欧盟法律转变为所在国家的法律。 社会部长Koolmees希望在今年年底能够作出明确表示,荷兰将如何做到这一点以及如何支付。 “我们确实需要准备,因为雇员保险机构UVW和税务机关必须有时间的保证,能够充分实施。”他说。

荷兰部长Koolmees实际上反对欧盟参与其中,他说,这是一个成员国的问题。不过,他对欧盟的决定持欢迎态度。

去年,荷兰政府第二议院已经通过,从2019年开始,新生婴儿母亲的伴侣将获得五天带薪休假,在此之前只有两天。

政府认为,较长的产假会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产生积极影响。

该计划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一年半之后,在2020年7月,该计划将再次扩大,伴侣或配偶可以得到五星期的产假,在此期间,获得70%的薪金。

部长Koolmees当时对这种重大的飞跃感到高兴。他说,这种安排不仅有利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联系,也有利于妇女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地位。

荷兰执政的四党联盟在执政协议中说,“将保证缩小父母双方的休假期限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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