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民工成了现实版的“古墓丽影”

南京一座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墓里,住了二三十个农民工。原本阴暗潮湿的古墓,被这群人用作仓库和住房,成

南京一座有600多年历史的古墓里,住了二三十个农民工。原本阴暗潮湿的古墓,被这群人用作仓库和住房,成了一座临时庇护所。媒体报道后,城管、社区等部门来到墓园巡查,对夜晚留宿的农民工予以劝离。目前,一场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的讨论正在进行。(4月10日《新京报》)

古墓,非古墓的街头,廉价客栈,救助站,老板的店,通篇白描的叙述中,大约就给出了这几个关于民工的归宿。而最幸福的归宿莫过于老板的店或者老板的厂子,若真的到了没有老板的店或者老板的厂子的地步,若干缺衣少食的民工又能到哪里去?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有钱的在旅游在移民在高消费,没钱的在“靠活”在劳作在等待下一个老板的从天而降。文中提出如此核心问题和矛盾:围绕他们,一场关于农民工生存现状的讨论正在进行。有人提及了农民工素质问题,有人认为应加强文物保护,还有网友发问:“死人与活人孰轻孰重”?其实这一切的一切,皆不是问题的根本与根源,而追根溯源的问题在于,一部分收入堪忧的农民工与流浪汉这些最底层的社会群体,如何才能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与财富分配?假如这个最根本的问题解决了,那么,一切关于民工的“古墓丽影”或者“古墓离影”,就永远不可能出现于古墓当中,而只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暖房得暖房,至少不至于与古墓相处。

回到关于“古墓,非古墓的街头,廉价客栈,救助站,老板的店”这样一个民工的循环,并没有人们一开始望文生义的对于古墓的惊悚,而是关于民工的“家”或者民工的归宿。“居者有其屋”,是古人对于社会基本公平的追求,而如今这部分民工充其量只是居者有其“墓”。活生生的人居于古墓之中,这是恶心人呢还是吓唬人?然而且慢,报道中的古墓,其实仍然只是一处“居处”。易地重建后,福清公主墓的规格也在提升。2006年,它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升级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由此段叙述得知,民工赖以生存的古墓,实则是一件复制品。既然是重建,即便有墓主人的尸骨存在的话,恐怕也已经经过专家处理。因此,重建的古墓之所以成为民工不再忌讳的“居处”,原因仍然在于生人气。鬼确实不存在,但任何个人仍然对于古墓心存忌惮,非到最万不得已的关头,有富豪或者高阶层人士愿意一试古墓吗?

安得暖屋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谁又当民工为真正的兄弟?墓园下方至今立着一块告示牌,牌子上称呼农民工为“民工兄弟”,劝告他们“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规,不再将墓园作为住宿生活的场所”。关于杜甫老先生,“广厦”之呼由心而发,因为他自己当时已经处于饥寒交迫。而关于“民工兄弟”之称,至少任何时候都觉得有点儿矫情,因为这些“套近乎”之称呼,出于“逼迁”无果的无奈,缺少了一些为民工找一间暖屋的温暖举动。

假如某一天在南京乃至其他城市出现几处“农民工临时公寓”,假如某一天在南京乃至其他城市出现几处“农民工救急食堂”。假如杜甫不幸成为一位当下的“古墓丽影”。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