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目的地》——往来无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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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上的上帝是对生命的诅咒,一个由生命寻找救赎的路标。

酒神被斩成碎片是对生命的承诺:他会由毁灭中再生与回归(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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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哲学问题一直游离在众多哲人的口中,亚里士多德在《论生灭》对时间的回答:

如果事物的生成是纯粹必然的,那它就注定是循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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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前目的地》在彻底粉碎了我们对线性时间的习惯之后,重新树立起了观者对时间的理解。

这种类似于印度宗教中“生死相续、业果相续而无常住自我”的轮回时间观,生死不停犹如旋火轮,糅杂了西方哲学中的尼采的时间论断,时间是无限的,它的一切确定的大小只有通过对一个唯一的本源时间进行限制才有可能。

因此时间这个源始的表象必须作为不受限制的东西被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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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把上帝这个力量杀死之后,时间也就形成了“自我的无限时间”。

摆脱康德的先验性线性时间的假说,尼采的永恒循环的时间观点镶嵌在了这部影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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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时空特工“我”可以凭借穿梭机回到某个时间点,任务是在罪恶发生前回到过去阻断发生,改变历史。

当受命拦截炸毁地铁的炸弹客时,“我”回到1970年,遇到寂寥的作家约翰。

根据约翰的讲述,他原本是女性,珍,经历了被抛弃、生子、被变性手术的骇俗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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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炸弹客就是珍消失的爱人,便带珍回到1965年,让她亲手消灭负心人。

然而当珍回到1965年,雨夜一个擦肩,遇到的是1965年那个外表胆怯内心孤独渴望被爱的,某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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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目的地》中提供了5个角色:我、珍、约翰、炸弹客、女弃婴。而故事就是一个巨大的解谜过程,是5个人层峦叠嶂,在不同时空不停追逐、离弃、杀死、转化的过程。

当你渐渐意识到二位一体,甚至三位一体时,故事面纱最终落下——所有人,都是“我”,都是“珍”。

我回到过去爱上我,我和自己生下女婴、我把孩子送到孤儿院、我成长为时空特工、我在穿梭时空场中渐渐失控、我成为炸弹客、我奉命杀死炸弹客、我杀死我、我回到过去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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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设置角色上,就很有哲学思辨的味道,我作为一个时间特工,遵循的是时间局的规定,按部就班的自我形象,而在主人公抱着行将失效的时间机器退休时,当该损坏的时间机器没有走上毁灭这条路时,本我中的恶念已经在先验的时空中发生了。

而超我的形象,笔者认为是观影者自身,电影作为“第七种艺术”在用影像叙述的同时,观者也会被带入相应的时空环境,把这些该死的电影主人公的名字取代为自己的时候,那我们可以思考的东西就更多了。

“世界就是自我的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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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来说,电影反映出来的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思考,接近佛教轮回的解读。

电影的主题构思确实接近了佛教所说的众生同体、同体大悲,宇宙生命的圆满圆融轮回这个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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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剧结尾中“蛇吞尾”的台词是对人自身命运略带伤感的思考。无始无终,随机发生,互因互果,永陷轮回。

每一次“我”对过往的追寻、改写,都是故事重新发生一遍的启动。

一般的时空穿越故事,会设定回到过去的改变是无法改变现在的“场”。

它不是。而它呈现的,每一次试图改变的改变,都诡谲地成为不可更改的宿命。一切,就是一个巨大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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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的命运,我是我的推手,我是我的救赎,我是我的沦陷。

影片虽为科幻片,但在幻象丛生的尽头,在一切幻灭的尽头,反而生出适应一切心理活动,在剥离科幻之茧后,哲思味道的悲伤,如一道光亮却寒冷的雪丝,盘踞在暗影中央。

跟随故事谜面,渐渐下潜至谜底,科幻的震撼之外,更多就是这样一种身心感受的踏空。

这种“空”非常孤独,非常萧瑟,仿佛证明了一种存在的徒劳。

所有更改的过程,就是一个不可更改的最终,而人类自恋以及恋它、恋世界越强烈,便越失去。生而为人的孤独感,在影片结束时翻滚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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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有一段话也尝试着告诉我们这部电影身后的真相:“永远不要把明天要做的事搬到昨天去做。

如果你终于成功了,永远不要再次尝试。一秒胜过事后九亿秒。似是而非的事可以用似是而非的方法来处置你想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们终究是凡人,终将用凡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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