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利要求延长试用期吗?公司主张延长试用期的如何维权?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中,试用期长度的上限是确定的,例如,一份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必须在这三个月内决定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网友咨询:

公司要求延长试用期有法律依据吗?我和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我因身体问题和一些私人事件请假共6天左右 现在试用期即将到期,但是公司以试用期内请假超过3天为由拒绝为我转正,要求同意延长试用期一个月,或者要我办离职手续,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重庆精道律师事务所周曦娟律师解答:

不合法。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现在你签的是两年的合同期,如果延长一个月的话,就是三个月,于法不合。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因为你和用人单位事先并没有延长试用期的约定,如果用人单位冒然的延长,那就等于是两次试用期。

周曦娟律师解析:

试用期过后不签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否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惩罚: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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