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尤溪数字版权的措施有哪些?

数字版权是指使用你的作品不被改编的权利。也就是各类出版物、信息资料的网络出版权,可以通过新兴的数字媒体传播内容的权利。包括制作和发行各类电子书、电子杂志、手机出版物等的版权。

数字版权保护(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是目前对网络中传播的数字作品进行版权保护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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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版权保护的措施

1、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

2012年7月份征求意见的《中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中,提出了“数字化”“信息网络”等法律概念,增加了“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内容,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下一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快修订《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订发布《手机媒体出版服务管理办法》《数据库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学出版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从而构成更加健全的数字版权法规体系。在加强数字版权立法的同时,尤为重要的是建立和强化数字版权的执法机制,配备执法力量,实施网上监控,建立执法绩效考核机制,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2、加快标准制定和技术创新

目前在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努力下,《手机出版标准体系表》《动漫出版标准体系》等一批标准规范将出台,对于提高数字出版质量、扩大数字出版受众范围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在执行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各数字出版参与企业还应加大技术保护措施的研发应用,对在互联网发行的数字出版物进行阅读权限设置,如采用登录口令等技术进行访问控制,采用禁止复制、下载、粘贴、打印技术进行使用控制,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安全保护等,以此保证数字出版物在互联网上有序传播和销售,维护数字出版企业和作者的正当权益。

3、合理保障公众数字阅读权

图书馆界应积极参与著作权法规及政策的制修工作,为公众争取应有的阅读权益。在《著作权法》的框架下,进一步争取明确公益性数字图书馆作为信息网络传播者的法律地位,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方面作出优于个体和企业等方面的规定,以实现保护作者权利和保障公众权利的平衡。争取尽快出台《公共图书馆法》,为公共图书馆和公益性数字图书馆提供基本的法律保护。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公益性数字图书馆发展中的应用,由公共财政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给予支持,切实解决数字图书馆在馆藏资源数字化、数字文献传递、虚拟数字馆藏建设中遇到的版权问题,也为数字出版业的发展拓宽市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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