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考】表演艺考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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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简称省统考和校考。

考试内容

表演类:小品表演、朗诵、演唱(自备歌曲1-2首)、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命题表演、艺术特长展示、综合素质等。

各地的考试过程大部分都已经用上了视频记录,以保证招生考试的公正性。

Only by constant practice and patience and perseverance can one learn an art.

特别提示

1.除了上述考试形式外,许多专业还辅之以笔试。笔试内容一般是相关的文学常识。

2.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特长、精力及家庭财力,选报几个考试内容相近的专业,以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

3.省统考结束后,由省级招办根据本省的招生计划制定各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校考结束后,由学校自行颁发各专业的合格证,其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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