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窃取搜索结果:索赔9000万

4月26日,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被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百度方面称,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此案涉及的“TOP1”产品,是百度2017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不同于传统搜索用URL(链接地址)满足用户搜索需求,TOP1产品创造性地在搜索结果首位,将用户所寻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资源直接展示给用户,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据介绍,TOP1产品属于百度在AI领域的前瞻性探索,需要技术运用和生态运营能力,百度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

百度公司称近期发现在今日头条“头条搜索”服务的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盗用内容既包括百度公司运用先进算法和历史数据挖掘出的最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结果,也包括百度与生态合作伙伴一起运营的TOP1搜索结果。

从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一些证据显示:在今日头条搜索 “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打着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条搜索结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百度称这些都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防伪标记”。

“百度始终愿意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下与同行开展互利共赢的良性竞争,但抄袭行为已经涉及违法,不属于正常竞争范畴。”百度相关负责人表示,字节跳动公司在其“今日头条”客户端提供搜索服务本无可厚非,但从事搜索引擎服务,应当依靠自己的技术能力进行网页搜集,建立自己的网页索引数据库,而不是不劳而获,违反商业道德,公然窃取别人的技术劳动成果,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记者搜索发现,目前今日头条已经没有搜索结果中带有百度“防伪印记”的TOP1产品。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在下饭评论留言。关注小编,每天给你带来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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