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商家售卖百斤福尔马林血旺,赔偿上万、判刑十个月...

4月9日,江津法院对被告人王武(化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支付有毒有害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重点关注的话题,有网友称,国内要加强立法管理,若在国外如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果不堪设想。食品安全事故若发生在国外,诸如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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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津区分局接群众举报后,在王武的作坊内查获当天剩余的“坨坨猪血”,在火锅店内查获其出售的“碗碗鸭血”,经检验均检测出甲醛成分。

为保证制作出的血旺看起来鲜嫩、不易变质,王武在江津区双福街道其经营的作坊内,使用猪血制作“碗碗鸭血”和“坨坨猪血”的过程中,添加福尔马林溶液。之后,“碗碗鸭血”按照每碗1元的价格贩卖到火锅店及市场,“坨坨猪血”以每斤1元的价格销售给市场上的消费者。

经查,从2018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王武添加福尔马林溶液后卖出的血旺销售金额共计103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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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津区分局将王武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移送江津区公安局办理。5月28日,经民警电话通知,王武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同年8月3日,江津区检察院发布公告称,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督促建议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权提起诉讼的有关组织在公告期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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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告期满后,无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广大消费者利益未获得救济,仍处于受损害状态。在此情况下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江津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王某作为食品加工生产行业人员,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依法应对其从业禁止。

王武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江津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王某在重庆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支付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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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武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禁止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与食品加工生产、销售有关的职业;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和支付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格10倍赔偿金1.03万元。

由于食品生产行业利润巨大,许多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或是增加保鲜度,会将禁用材料加入食品中。2018年,胡华香、李庆在其租用的位于本市东湖区沙坝巷12号的作坊内,使用工业级双氧水,对牛百叶、猪喉管浸泡加工,并对外销售。

2016年10月,陈有虎在东湖区马家池经营美香早点店,并一直添加明矾制作油条、糖果饼出售,导致糖果饼铝残留量为1240mg/kg,油条的铝残留量为1560mg/kg,超出油炸面制品铝含量应低于100mg/kg的标准限量十二倍、十五倍!

2014年9月,在南昌市东湖区水产市场经营飞云水产店过程中,朱飞云为防止蟹脚和海参腐败变质,遂将蟹脚和海参浸泡在,溶解了氢氧化钠的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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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为人们敲响了警钟。从“权健帝国”的覆灭,到成都学校食堂事件,再到近日多家知名餐饮的“卫生门”、兴化“学生问题奶”事件…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让食品行业陷入严峻的态势,也不断打击着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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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国内食品问题严重,2010年12月底,德国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被查出提供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给生产饲料的企业,导致鸡蛋中出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噁英。2011年韩国第三大奶制品生产商“每日乳业”曾在被爆出含有福尔马林,原因竟是奶牛饲料中含有福尔马林。

国内外食品安全频发,但是监管方面却截然不同。相较于国内,国外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更加严格,立法上也是更加完整全面的。

美国一直以来被认为是食品安全监管非常严格的国家。美国食品直接监管的大部分责任在FDA和美国农业部,FDA和美国农业部这两个主要监管机构依据食品分类的不同进行职权划分,FAD负责管理其他所有类别的食品、兽药与饲料,美国农业部则负责肉类与禽类的监管。美国农业部于1862 年,在亚伯拉罕·林肯总统任职时期设立的,是总统内阁内的执行部门,其下设的机构和组织多达十七个。

前面提及的德国饲料污染在发现后,德国政府迅速撤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8000余只鸡。对于此次事件的肇事者,监察部门提起了刑事诉讼,同时进行高额罚款,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江北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判刑者10年内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区域营业,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日本直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就有20多部。这些法律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不但保证食品安全,也能减少农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日本政府也会经常修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制度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上世纪70年代,当日本发现养殖业和种植业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时,就立即启动修法程序,对多种农药制定了严格的残留标准,严格限制抗生素、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自1995年以来,日本已先后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10多次修改。

国外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人拍手称快,201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油条铝超标事件被判决后,网络上就曾质疑罚款千元、拘役六个月,缓刑四个月的判决是否过轻,认为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简单的罚款拘役并不能警示黑心商家继续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

此次事件许多网友也同样认为判处过轻 ,不能震慑其他没有被发现了的黑心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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