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铐走医生”事件:应尊重诊室空间的私密权

文丨王琳

近日,有关“上海仁济医院一专家因拒绝接诊插队病人被警方戴上手铐带走”在网上热传。

一起医患冲突,在警方出警后为何演变成医警对抗,一时间,医、患、警及围观群众各说各话,真假难辨。恰好这位医生还是位专家,荣誉等身,医德颇佳,不少粉丝自发为其辩护,也把警方推向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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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其官微发布声明称:医患冲突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冲突,“尊医重卫”不只是一句口号,还应表现在具体行动中,对医务人员慎用械具也是“尊医重卫”的应有之意。该声明虽对事件未作定性结论,但一眼也能读出其中隐含对警方不当使用械具和未予足够“尊医重卫”的批评。

随后,浦东警方也发布声明,主要内容包含三点:一是驳斥了“患者无理插队说”;二是驳斥了“医者维持秩序说”;三是强调现场使用手铐强制传唤符合规定。

在事实陈述上,警方声明与据称是现场目击者(包括据称当时正在诊室内就诊的病患及其家属)的描述,不少细节存在出入。因网友言论无法核实,不作评价。建议警方一一调查核实,以回应社会关切。

仅就警方声明而言,由于在对初步调查的信息披露上,存在着颇具偏向性的事实裁切,不但未消解网民对警方执法不当的印象,反而强化了警方确有不当执法的嫌疑。

请看警方的事实通报原文:

经初步调查,陈某在丈夫韩某(男,60岁)的陪同下,根据此前医生赵某的复诊预约,于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至仁济医院(东院)挂号就诊。12时50分许,医生赵某(男、48岁)为其就诊,由于需要调取此前拍摄的CT片,双方约定于15时30分再次前来就诊。当日15时20分许,韩某进入诊室寻找医生被告知须等候就诊。约10分钟后,韩某再次要求医生为其妻子诊治,赵告知其继续等候。韩坚持不肯离开,与赵发生言语争执,赵欲将韩推出诊室,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

在上述警方初步认定的事实中,12时50分许的就诊,和约定15时30分再次就诊,均未见纠纷。15时20分许,韩某进入诊室寻找医生被告知须等候就诊。预约时间还没到,医生告知等候就诊,也是正当处理。约10分钟后,韩某再次要求医生为其妻子诊治,赵告知其继续等候。在韩某两次进入诊室要求赵某为其妻子诊治时,作为医生的赵某当时在做什么?警方并未披露。而这很可能就是赵某两次告知患者候诊的原因,也是影响案件定性的关键细节。

据自称现场目击者的说法,赵某当时正在给另一患者诊断。医生总要看完正在就诊的患者,才能到下一个。这是基本常识。当诊断进行中,医生理应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如果赵某当时正在给别的患者诊断,而韩某却坚持要求医生中止正在进行的诊断,并先给其妻子诊治,那就是典型的“无理插队”。后面的“坚持不肯离开”,更是构成对正常医疗秩序的干扰,且很可能对正在就诊患者的隐私构成侵犯。

在韩某拒不遵守医院就诊基本规则,执法人员又未及时介入的情况下,医生欲将韩某推出诊室,是保护其诊断权的必要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肢体冲突,对赵某来说,是对正常就诊秩序的维护;对韩某来说,就是对正常医疗秩序的扰乱。

当然,这些分析都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并确认:事发时赵某正在给另一患者诊治。需要重申的一个常识是:当医生正在诊断时,其他患者或患者家属不能随意进入诊室,更不能在诊室内等候。医生坐诊时的诊室,就是医生和病患的单独空间,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这既是对医生诊断权的尊重,也是对病患隐私权的尊重。

警方声称,在赵某拒不配合、并与处置民警发生肢体冲突的情況下,现场使用手铐强制传唤,符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但警方未予公布,当时赵某是否仍在就诊中,当天还有几位病人。警方要求医院更换诊断医生,忽略了患者挂上一个专家号的不容易。

据称赵某已向警方保证,在看完余下的病人之后就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处理。如属实,这恰是赵某良好医风的体现,也包含了对警方执法权的尊重。警方若成人之美,不但有利于已等候良久的患者,更合乎人性化执法的方向。在这段时间,还可通过对现场目击者的调查,使真相的浮现更加客观中立。若警方的执法再多点细致,多点尊重,多点人文关怀,“铐走拒诊插队病患医生”本不会发生。

遗憾已经造成,不同的“真相”还在公共舆论场上对抗。警方不完整的信息披露,导致了更多的质疑。又有据称为现场目击者的网民爆料,称韩某故意撞墙,有“碰瓷”嫌疑。这一细节警方亦应关注并迅速查证。如韩某有以自残等方式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应予依法严惩;如没有,应还其清白。如网友系造谣,同样应依法惩处并及时廓清、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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