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商行因案件瞒报被罚50万 副董事长等3名负责人被警告

凤凰网财经讯(杨芳)4月30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4条关于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信息。因案件瞒报,沈阳农商行被罚50万,3名相关人员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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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因案件瞒报,辽宁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沈阳农商行罚款50万元。此外,辽宁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边明良、李占春、于长悦予以警告,三人对对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瞒报直接负责。处罚日期为2019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天眼查显示,沈阳农商行法定代表人为吴川,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25亿,参保人数为2228人。李占春为公司副董事长,于长悦为监事长,2019年4月,公司进行了高管信息变更,边明良退出监事职位。沈阳农商行多次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列为执行人,部分股权曾被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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