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何时休

近日,有自媒体报道,一款品牌为“曹清华”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以下简称“曹清华胶囊”)因为狂轰乱炸的广告而成为治疗风湿骨病的“神药”。在曹清华胶囊于市场崛起的同时,其违法广告亦屡屡受到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曝光。3月31日,“魔术牙医徐勇刚”(认证身份为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副主任医师)在新浪微博上发了一条动态:“昨到国药店买药,第一次见识了这些‘药’的价格,目睹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拿着标价1408元的‘曹清华XXXX’,从手帕里颤微微地数着钱准备付账,深深的悲愤与无助感涌上心头,这个世道怎么会沦为如此田地……”同时,该微博有三张配图,其中一张便是“曹清华胶囊”。(腾讯网5月1日电)

在我国,当下,夸大功效中成药带来的高额利润正诱使着一个又一个不法商家吹嘘他们产品根本就不具备的医疗功效,欺骗患者以假中成药代替正规医疗,并利用中医理论,中药治本,以患者的健康为代价,疯狂地攫取带着鲜血的钞票,简直是丧尽天良。

马克思曾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正规的中成药利润是比较高的。上市公司中,凡生产中药饮片的,业绩比科技类公司高得多,正规的中医院,医生除了开中药处方外,还比较喜欢开几样中成药。像夸大功效的“曹清华胶囊”利润何止是几倍。

我国在《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中针对广告做出了规定:广告作为宣传活动,可以有适当的夸大,然而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

各种药品,应禁止夸大宣传其有药效。防止商家误导患者,延误甚至放弃治疗,小病拖成大病,大病要了性命。

 “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觉得她是一个济世菩萨,可以说‘华佗在世’”“曾经腿不能抬的,如今健步如飞;曾经瘫痪在床的,如今又重新站了起来。无数的风湿骨病康复奇迹,就这样不断被创造出来”,这些话语出自经常出现在各大电视台主持人和患者之口。当患者真的轻信了而延误治疗时,侵犯的就是公民的健康权;甚至侵犯的是每一个公民至高无上的“生命权”!

他们不仅侵犯了患者的经济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甚至侵犯了患者的健康权乃至生命权!

对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对造假,夸大功效的企业,处以重刑,让他们不敢造假,不能造假;对播放虚假广告的媒体、电视台也要惩罚,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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