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客小杨在印尼被性侵,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吗?依据是什么?

2019年4月23日上午,中国游客小杨在巴厘岛参加水上旅游项目时,被摩托艇教练带至偏僻处并遭性侵。

2019年4月23日上午,中国游客小杨在巴厘岛参加水上旅游项目时,被摩托艇教练带至偏僻处并遭性侵。

游客小杨是中国公民,摩托艇教练是印度尼西亚人,性侵地在印尼境内。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吗?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际法,本国公民是不引渡的,所以印尼不会把摩托艇教练引渡给中国。“施说高铁”笔者认为,虽然中国不能依据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行使相关的权利,但中国可以依据保护管辖行使相关的权利。

“施说高铁”笔者认为,如果印尼籍摩托艇教练进入中国境内,在入境地被抓获,入境地的法院拥有管辖权;如果印尼籍摩托艇教练在入境地未被成功抓获,但在入境后的居住地被成功抓获,入境后的居住地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除了入境地和入境后的居住地的法院拥有管辖权外,中国游客小杨离境前的居住地的法院也拥有管辖权。“施说高铁”笔者认为,中国游客小杨作为被害人,被性侵除了伤害小杨本人外,还会激起小杨的亲朋好友的愤怒,所以小杨离境前的居住地的法院也拥有管辖权。

中国大陆地区拥有基层法院、中院、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小杨被性侵不仅涉及到地域管辖,还会涉及到级别管辖。

性侵属于哪个级别的法院来管辖呢?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无期徒刑、死刑、没收违法所得和缺席审判等案件,则属于中院管辖。“施说高铁”笔者认为,中国游客小杨被印尼籍摩托艇教练性侵,则属于基层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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