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被罚21万元 内控管理违反审慎规则

凤凰网财经讯(易典)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于5月7日公布了安庆银保监分局对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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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显示,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该银行法定代表人为胡祖越。

安庆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该银行罚款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据天眼查资料,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注册资本为6666万元,实缴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桐城市昌平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长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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