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县城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有奖举报公告
为全面巩固全县全域无垃圾治理成效,不断提升县城环境卫生面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对垃圾偷倒等行为的监督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环境卫生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天祝县县城范围内(包括城北区)。
二、举报内容
1.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以及乱泼污水的;
2.垃圾桶(箱、池)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囤积,造成外溢的;
3.道路、广场等区域长期清扫保洁不到位的(含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绿化带、树池等);
4.故意破坏损坏城市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的;
5.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过程中,未按规定密闭覆盖或超载冒载、沿途撒漏的。
三、举报方式
1.拨打天祝县环境卫生整治举报热线:
0935-3121453 0935-3137391
2.发送举报信息至电子邮箱:
tzcgzfj@163.com hjwszzbgs@163.com。
四、举报奖励
受理部门接到公民举报后,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予以奖励。
1.举报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餐厨垃圾以及乱泼污水的;重点区域保洁不到位的;垃圾桶(箱、池)内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囤积,造成外溢的,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奖励。
2.举报破坏损坏城市基础设施、环卫设施行为,并提供破坏人相关信息的,视情节给予200—300元奖励。
3.举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运输;建筑垃圾、物料运输车辆沿途遗撒污染城区道路;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城区道路等,视情节给予200-300元奖励。
4.举报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并提供正在发生偷倒乱倒行为的车辆、人员及实施违法行为的视频、照片等信息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五、举报要求
举报人(单位)需提供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视频、照片等有效证据资料。
六、举报受理
1.同一事件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时间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2.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不予奖励。
3.奖励在举报行为被查实、相关处罚办结后兑现。
4.对举报人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利。
七、其它
1.本公告由天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天祝县全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祝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天祝县全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