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申报工资 低保户住房补贴黄了

因名字被劳务公司冒用,导致公租房补贴被取消,张某以姓名权被侵犯为由将劳务公司告上法庭。5月15日,密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劳务公司赔偿张某公租房住房补贴损失及交通费损失合计4600元。

张某称,他的家庭是低保户家庭。根据国家政策,张某每月享有廉租房补贴1899.58元。

2018年5月,张某发现廉租房补贴被取消,通过网络查询后显示,张某是某劳务公司的在职员工,该公司伪造其收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

张某表示,自己实际并无工作,与该劳务公司也没有关系。劳务公司向劳动部门及税务机关申报收入状况,致使张某廉租补贴被取消,侵害了他的姓名权,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承担着失信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该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余元。

劳务公司辩称,公司确实给张某申报过工资,因张某于2010年至2011年在该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会计申报工资时误将张某选入,但仅错误的申报过2017年9月的工资。而会计申报的工资是780元,而廉租房补贴的月收入标准为不超过800元,年收入不超过6000元,故并不影响其申报廉租房补贴。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公司未经张某同意使用其身份证,并提交张某工资纳税信息,侵犯了张某的姓名权。且除该公司外,有三家其他公司亦以张某名义申报了工资,该三家公司已赔偿其损失共计8.5万元。涉诉公司虽不是张某家庭丧失公租房住房补贴资格的唯一原因,但其行为与该结果之间具有关联性,故依法判决劳务公司赔偿张某公租房住房补贴损失及交通费损失合计4600元,并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通讯员 侯君颖 黄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白龙

责任编辑:张琳(E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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