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对“食客”说不

今日(5月15日)北京交通委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了调整,明文对地铁上的“食客”下了禁令。对此,不少地铁上班族拍手称赞,并建议此举推广至公交系统。但也有人认为,在不干扰车内环境秩序和其他乘客的情境下,吃点东西应该被包容。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徐丹)今日(5月15日)北京交通委对《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行了调整,明文对地铁上的“食客”下了禁令,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记录其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对此,不少地铁上班族拍手称赞,并建议此举推广至公交系统。但也有人认为规定不能一刀切,在不干扰车内环境秩序和其他乘客的情境下,吃点东西应该被包容。

今天下午,地铁10号线车厢内有乘客吃东西,但无声无味,没有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禁食”规定获赞 建议推广到公交车

北京地铁内乘客吃东西一事一向广受诟病,包子、馅饼、灌饼煎饼,五花八门的早点不难见。更有甚者,瓜子儿、花生、小龙虾也都敢在车厢里吃个痛快。

对此,不少乘客苦不堪言。程女士家住回龙观,每天早晨的13号线地铁上,她总能见到有人拿着早点边吃边看手机。“有一次下车时,后面一个姑娘没喝完的豆浆撒了我一后背。虽然她不停地道歉,但还是没了好心情。”

“再名贵的香水也抵不过地铁车厢里的一个韭菜盒子”,这句话听着是段子,却是刘先生每天早高峰的遭遇,“地铁站门口有个卖馅饼的,有韭菜馅的,有人比较自觉,吃完了进站。可有人就把整个车厢弄味儿。”

今日,不少有上述遭遇的乘客为禁令点赞,“就算再饿,也不该在这么封闭的环境里吃东西。”此外,也有乘客呼吁此举同步推广到公交车上,“本来车就走走停停,车厢里再有包子、饼这些味道,特别容易让人晕车。”

乘客:不影响他人 可宽容对待

不过,也有人认为,禁令过于严苛和不近人情,“一刀切”的做法实际上会导致执行起来更难。

“吃有味儿的、破坏环境的,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东西当然不应该吃,但上班族真的有苦衷,车上吃点东西垫补一下是人之常情。”曹女士说,她想起自己前几年经常不吃早餐挤地铁出现低血糖的情形,“一小块面包,一包牛奶,也影响不到谁,希望大家宽容。”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走访了多条地铁线路发现,偶尔有乘客拿着饼干、水果在吃,但因没有味道,也没发出声响,对他人不造成干扰,因此并未引来异样目光。

地铁10号线上,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姑娘跟随家长上了车,手里拿着一块沙琪玛吃着,完事儿后将包装袋塞进自己的兜里。

地铁4号线自运营之初就在门上张贴了“请勿饮食”的提示。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地铁:特殊情况可求助

走访中新京报记者看到,地铁4号线每个车厢门上都有一张“请勿饮食”的提示贴纸。据了解,京港地铁公司所负责的4号线、大兴线、14号线、16号线运营之初,就张贴了这一标识,倡导广大乘客不要在车内饮食。

京港地铁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式实施后,站务人员及列车安全员发现乘客在车厢内饮食,将根据最新《乘客守则》处理。同时,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人士,如婴儿、病人,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联系车站人员,工作人员将给予积极协助。

另外,京港地铁提示,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如果发现不文明行为,可直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热线电话63988622反映,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

北京地铁工作人员也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新《乘客守则》实施后,乘客如果发现有上述不文明行为,可拨打96165热线反映。

记者注意到,此次对《乘客守则》的调整除了增加了不得在车厢内进食外,还有禁止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及在车站、车厢内使用折叠自行车、自动平衡车、各类滑板车等内容。另外,补充了禁止吸电子烟、在疏散通道内长时间滞留、乘凉、躺卧、使用伪造变造车票及违反自动扶梯、通道等禁行标志逆行等内容。

去年9月,南京郑女士因为在地铁上喝酸奶,被罚款50元。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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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真给“吃货”开罚单

地铁“禁食”并非北京首创,南京,西安、厦门等城市都已明令禁止。

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去年9月, 在南京上班的郑女士在地铁车厢里喝酸奶时被巡视中的地铁执法人员看到,当场被予以警告并开出罚单。

新京报记者在一份执法人员开出的“轨道交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郑女士被罚的理由就是“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缴纳了50元罚款后,郑女士发朋友圈调侃,“以后一定要乖点。”

《西安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对在车厢内饮食的乘客,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对于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的乘客(婴儿、病人饮食除外),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有“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不得在列车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座席”的规定。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徐丹 编辑 白馗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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