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垃圾焚烧处理看生态文明建设 | 绿会观点

海口和琼海垃圾焚烧项目环评复议案(以下简称“琼海案”)近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事件本身热点的基础

海口和琼海垃圾焚烧项目环评复议案(以下简称“琼海案”)近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事件本身热点的基础上,更深层原因是党中央、环境部和社会公众对垃圾问题的关注和对生态文明发展与建设的重视,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

人类生产生活,不可避免要产生垃圾。那么这些垃圾如何处理,就是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曾经的填埋式处理,因其造成大量且持续的恶劣的生态环境影响,已经不可取。取而代之的,是垃圾焚烧处理方式。

(来源/网络)

垃圾焚烧处理,被公认为是当前解决垃圾问题的最优途径,且相关处理技术也已成熟。垃圾焚烧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采取的处理方式。当前,我国各省市也在重点推进垃圾焚烧处理方式。据媒体报道,到“十三五”末期,北京垃圾焚烧处理率将达70%,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海南省,也在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处理的应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统筹布局、高标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幅提升焚烧处置比例。”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已成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举措,国家也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产业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中提到“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垃圾焚烧处理率,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也提到把垃圾作为燃料进行燃烧发电等内容。

可以说,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我国消纳垃圾、并实现资源二次利用的主要举措。那么,在生态文明时代,如何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呢?这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在5月15日绿会与深圳零废弃联合召开的讨论会上,律师夏军向大家介绍了生态环境部撤销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环评报告的行政复议裁定,事后,澄迈业主也收到了生态环境部撤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环评报告的裁定函。

生态环境部先后两份裁定,并不是对垃圾焚烧发电做法的否定,而是对立项程序、规划及规划环评存在瑕疵的把关,也是确保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类似垃圾焚烧发电的资源再利用项目能够更加符合美丽中国建设要求,让民生项目更加科学合理的为民生服务。而这,也是绿会一直以来不懈推动的。

垃圾焚烧发电的初衷是提高政府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动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目标,将传统单一的垃圾处理模式改造为废物循环利用的新型模式,进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垃圾处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如果不把这一环节抓好,势必会对全局造成影响,反之,垃圾问题处理好了,则让我们距离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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