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被邢台警方拘留!只因微信群发了这个视频…

出现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处理,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醉酒男子李某拍成视频并配以侮辱、诽谤性语


出现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处理,这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醉酒男子李某拍成视频并配以侮辱、诽谤性语言发到了微信群。近日,李某被桥西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19日中午,七里河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桥西西郭村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发生刮蹭,致使道路出现拥堵,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正当民警勘察现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时,刚刚喝完酒的李某恰巧路过此地,便用手机将民警处理事故过程拍摄了下来,并边拍边说“穿制服的喝酒了”及一些辱骂民警的言语,整个视频共计12秒,但辱骂、诽谤民警的话却有6句之多。而后,李某便将这段视频发到了自己的微信群,并通过网络被多人转发到不同的微信群。“当时正值中午,我们连午饭都没吃,去哪儿喝的酒。”当事民警说,处理完事故后已经15时多,他们回到单位后只简单吃了一点泡面。

5月17日,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在事实面前,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桥西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时代的“朋友圈”也不是“泄愤圈”,大家应依法规范言行。对于寻衅滋事、公然辱骂公安民警,恶意妨碍公务甚至辱警袭警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邢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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