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网售处方药 马应龙大药房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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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程久龙 因涉嫌网售处方药,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93.SH)旗下的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遭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5月24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大药房”)因涉嫌“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而遭到该局行政处罚。经济观察网记者查阅(武)食药监药罚〔2019〕01-34001号行政处罚文书知悉,马应龙大药房的主要违法事实是“以网络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邮寄销售心可舒颗粒。”

公开资料显示,马应龙(600993.SH)创始于公元 1582 年,历经400多年的持续发展已成长为一家专业化医药类上市公司。马应龙是经商务部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经济观察网记者查阅马应龙最新的2018年年报显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93.SH)持有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93.42%股权,为其控股股东。2018年,马应龙大药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仅417万元。

事实上,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处方药,在药品商业流通领域并不罕见。但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此次,马应龙大药房涉嫌网售的心可舒颗粒即为处方药。

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武)食药监药罚〔2019〕01-34001号行政处罚文书显示,马应龙大药房以网络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邮寄销售心可舒颗粒,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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